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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11/11
来源:國際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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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消息網11月10日報道 據新加坡《聯合早報》網站11月8日報道,泰國酒精管制新規生效,酒精飲料的行銷和廣告限制收緊,午間禁售時段飲酒的人將面臨高額罰款。
泰國早在1972年就規定大多數零售店和超市在下午2時至5時禁止售賣酒精飲料。《酒精飲料管制法》修訂版於8日生效後,在禁售時段或禁售地點飲用或被提供酒精飲料的人,也將面臨最高1萬泰銖(約合308美元)的罰款。換言之,當局以前只罰商家,現在顧客也會被罰。
持有執照的娛樂場所、酒店,旅遊區裏獲認證的場所,以及國際機場享有豁免,不受新規限制。
有人擔心,一些官員可能濫用更為嚴厲的新規對顧客和餐館徵收罰款,實則中飽私囊。
《酒精飲料管制法》修訂版也禁止酒精飲料廣告,除非廣告內容完全基於事實。利用明星、網紅或公眾人物來宣傳酒精飲料也屬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