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要求網店註冊引網友恐慌 辦證是收稅前兆?

2008 七月 8 22:50:02 PDT 来源:中新網

7月5日,北京市工商局正式下發了電子商務監管意見,8月1日起,“盈利性”網店必須到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雖然目前該規定只適用於北京地區從事電子商務的單位或個人,淘寶、易趣、外地網店不受影響。但業內人士透露,一旦實施成功,必定會引發國內其他省市效仿。

一石千浪

北京要求網店註冊

北京市工商局正式下發的電子商務監管意見與此前北京市工商局公佈的徵求意見稿一樣,規定只針對在北京地區開店的網店,如果在互聯網上出售、置換自用物品,且不以盈利為目的的個人則不需要在工商部門登記註冊。淘寶、易趣、外地網店不受影響。

同時,意見要求電子商務經營建立資訊公開制度,今年底前,在其網站首頁下方,要設置“電子商務經營者資訊公示”連結,公示的資訊包括企業名稱、註冊號、網站(店)負責人資訊等。另外,提供網店交易的服務提供者,必須負責核查簽約商戶的營業執照和證明,建立與消費者發生的電子交易記錄,且保存至少兩年以上。

觀點對壘

是促進還是扼殺?

雖然該意見已討論很長時間,但還是引起了網友的熱議,有熱烈歡呼的,但更多的是一片罵聲。

支持者:要求網店註冊,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少騙子的活動空間,提高網路交易誠信度,有助於電子商務的發展。

反對者:如此一來,大多數沒有其他工作的C2C賣家將不得不再次面臨失業,或者向人借貸借來註冊資金以進行工商註冊。互聯網資深專家呂伯望更指責,這不是在促進而是在阻礙甚至扼殺資訊化。

質疑者:國內一知名C2C網站的負責人認為,從整體上看,《意見》還存在著執行力的問題。作為一個主管部門發佈的檔,《意見》在體例上又不屬於法規、規章的模式,沒有罰則等條款,這樣對於企業和消費者就缺乏基本的約束力,會使《意見》中一些很好的規定流於形式,難以起到實際效果。

廣州工商局

暫無打算效仿

記者從廣州市工商管理局瞭解到,目前廣州暫沒有這方面的打算,至於以後,則“很難說,也要看政策”。

北京工商大學商業經濟研究所所長洪濤首先肯定了《意見》積極意義的一面,並表示該規定屬於“屬地管理規定”的性質,此前,香港等地區也出臺過相關政策,都只適用於當地。如果對電子商務行業進行規範,需要有全國性的規定出臺。

驚弓之鳥

網友擔心波及全國

雖然目前網上購物還有不盡如人意之處,商業欺詐與假冒偽劣的現象時有發生。但呂伯望認為,網上購物的所有現象都是現實社會的反映,線下的商業活動早就納入了工商部門登記註冊的範圍之中,但商業欺詐行為依然尚未杜絕,所以工商登記也並不能杜絕或根除網店的不誠信行為。

大多數反對的網友認為,履行一道道長達數月的工商註冊、銀行開戶、稅務登記等程式,手續相當繁瑣,特別對沒有經營場所的C2C賣家,註冊面臨的問題可能更多。

最讓網友擔憂的是,一旦實施成功,必定會引發國內其他省市效仿。因為該意見出爐的背景是商務部下發的《商務部關於網上交易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這部徵求稿認為,虛擬的交易行為也要納入現實的商業運行軌道。

引發懸念

辦證是收稅前兆?

雖然北京市工商局已經明確表示,對電子商務的監管需要一個過渡,此次意見更多的是規範性條款,以引導、規範為主,至於納稅問題暫未涉及。但有專家和網友並不這麼認為。他們認為,首先是工商登記,接著就應該是收稅,“因為現實商業就是如此。”而一旦開始收稅,網店賴以生存的低價格盈利模式必然受到衝擊。

網友“不知所謂”認為,這樣的模式更合理:賣家向交易網站交管理費,交易網站向工商交稅。就跟自由市場一樣。

呂伯望表示,並不反對網上交易徵稅。但徵稅的前提應該是所徵稅款至少要抵得過為徵稅付出的成本,不然稅務部門就是在用其他納稅人交的錢做一項註定虧損的買賣。而用現行的徵稅辦法向電子商務徵稅,肯定是一筆虧損的買賣。

面對業內的諸多爭執,工商部門和有關專家呼籲相關主管部門儘快研究出臺全國性的電子商務監管措施,否則對電子商務的發展有害無益。 (梁紅舉)

作者: 梁紅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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