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9日電 據中國民航局網站消息,近期,國家稅務總局和中國民用航空局聯合頒佈了《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管理辦法(暫行)》。隨著該《辦法》的實施,新版《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將取代現行版本《行程單》作為旅客購買電子客票的付款憑證和報銷憑證。
新版《行程單》使用防偽浮水印紙印製,防偽紙採用“SW”和“MH”組合字樣的浮水印圖案,並套印國家稅務總局監製章,取代了現行《行程單》上“國家稅務總局監製”字樣,進一步突出了其發票屬性。為便於大眾識別真偽,旅客和報銷單位可以通過以下方式對電子客票和《行程單》進行驗真: 登陸驗真網址:www.travelsky.com;撥打服務熱線電話:400-815-8888;發送手機短信:JP至10669018。
新版《行程單》將於2008年7月1日啟用。2008年7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各公共航空運輸企業和航空運輸銷售代理企業開具的《行程單》,可並行使用新、舊兩種版本;2008年9月1日起,一律開具新版《行程單》。
《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管理辦法(暫行)》進一步規範了《行程單》的管理流程,實行由資訊管理系統統一發放管理的方式。對《行程單》的計畫報批、印製、領購、發放、開具、保管、回收和繳銷、監督檢查等各個管理環節提出了明確的要求,使《行程單》管理的全過程形成了一個閉環的管理模式,同時加大了稅務機關的監督檢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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