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最大最先進的海事巡邏船“海巡31”近日首次巡航浙江海區。“海巡31”全長112.8米,寬13.8米,吃水4.38米,排水量3000噸。
中國應建立自己的“海岸警衛隊”,並加強與海軍的協調配合,才能管理好廣闊的“海洋國土”
近期,中國“海巡31”號於7月初巡查東海春曉油氣田的消息引起了廣泛關注。3000噸的“海巡31”號在排水量上與日本海上保安廳的大型巡視船已經不相上下,但從整體上看,中國的海上維權執法力量與周邊國家的類似機構相比,仍然存在較大差距。
三大執法力量掃描
中國擁有近300萬平方公里的“海洋國土”,其中劃歸中國管轄的專屬經濟區、大陸架面積達到260余萬平方公里,維護海洋權益的任務日益繁重。但中國現有的海域管理權分散在海監、海事、漁政、海關、邊防海警等多個部門,呈現出多頭管理、職能交叉的特點。
其中隸屬國家海洋局的中國海監總隊,其主要職能是對中國的管轄海域實施巡航監視,查處侵犯違法使用海域、破壞海上設施、擾亂海上秩序等行為。近年來,在中國專屬經濟區、大陸架及爭議海域監視國外非法科考、外軍抵近偵察等涉外維權執法,成為海監部門的重要職責之一。
中國海監在北海、東海、南海方向分別設有3個總隊,擁有各型執法船20餘艘,其中包括中國目前最大的海上執法船“海監83”號。隨著海監涉外執法任務的不斷增多,未來1000—3000噸的大型執法船將逐漸成為海監執法力量的主體。
中國交通部下屬的海事局主要負責國家水上安全監督和防止船舶污染、船舶及海上設施檢驗、海上安全救生等職能。此次巡查春曉油氣田的“海巡31”船是海事局系統第一艘擁有直升機起降平臺、直升機庫和飛行指揮塔等全套船載系統的海巡船。“海巡31”的服役,將提高中國在專屬經濟區海域的海上交通安全巡查和救助能力。
隸屬公安部邊防管理局管轄的公安邊防海警部隊,主要任務是維護中國管轄海域的治安秩序,擁有一所培養專業人才的公安海警高等專科學校,也是中國海上執法機構中最為准軍事化的力量。目前海警部隊主要裝備218型巡邏艇(130噸)和“海豹”高速巡邏艇。2007年中國海軍移交給海警的2艘1700噸級護衛艦在改裝後正式服役(海警1002與海警1003號艦),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公安海警在較遠海域活動的能力。
總體來說,中國的海上執法力量尚處於起步階段,遠遠不能滿足管理“海洋國土”的需求,不能從容應對大面積海域維權執法的複雜情況,也不具備迅速處理海上大規模突發事件的應急能力。
日韓越已實現“准軍事化”
與中國相比,日韓等周邊國家早已實現了海上執法力量的“准軍事化”。目前,日本海上保安廳共轄11個管區以及海上保安大學和海上保安學校兩所專業培訓院校,擁有各型巡視船520餘艘、飛機70餘架,其中3000噸以上的大型巡視艦達到11艘。
韓國海洋員警廳將周邊海域劃分為13個相互連接的警備區域,並相應建立了13個地方海警署。目前擁有各型警備艦艇260餘艘,其中1000噸以上的警備艦艇達到13艘。根據計畫,韓國海警05—08年度就將有8艘1000噸以上的新艦開始建造或下水服役。
越南海警儘管實力較弱、船隻噸位較小,但其每次大規模涉外行動往往會有數十艘武裝漁船相配合。這些武裝漁船上基本為越海軍現役軍人,船上不僅裝備有衝鋒槍、高射機槍、機炮甚至還有單兵反坦克火箭筒。
相比之下,中國的海監、海事、漁政乃至海警力量在船舶噸位、武器配備、人員軍事素質、對峙經驗等方面都不足以與周邊國家的海上准軍事力量抗衡,一旦發生海上對峙或武裝衝突,中方有可能處於被動,從而喪失對爭議海域的控制能力。
聯合海軍勢在必行
為實現對專屬經濟區、大陸架海域特別是爭議海域的控制,中國的周邊國家紛紛整合海軍與海上執法力量,加強兩者的配合和聯繫,一方面在體制上建立起軍警結合的海上警備體制;另一方面在力量運用上突出情報共用和聯合監視巡邏。
如日本海上保安廳將其11個管區與海上自衛隊橫須賀、吳、佐世保、舞鶴以及大湊5個警備區,實現了交叉重疊。一般情況下,由海上保安廳出面處置海上事端,自衛隊艦艇予以保障配合。在有爭議的釣魚島海域,海上保安廳還可根據具體事態,協調自衛隊艦艇參與應急行動。每年雙方各類聯合訓練達數十次。中日東海劃界爭端升溫後,海上保安廳與海上自衛隊聯合巡邏次數迅速增加。日本海上自衛隊也多次出動艦艇協助保安廳活動。如2004年6月,日本“鞍馬”“澤霧”號驅逐艦曾赴春曉油田進行抵近偵察。
韓國則採用海警、海軍與空軍三方聯動的海上警備體制。韓國13個海警署分別與韓海軍3大艦隊實施聯動。在專屬經濟區護漁、掌握“獨島”海域控制權等行動中,首先由海警船隻實施抵近監視和檢查,海軍艦艇則承擔警戒和火力支援任務,隨時準備加入作戰行動。近年來,韓國更加注重動用海軍與海警力量聯合保護其海洋資源。2001年6月,韓國海軍與海上員警廳聯合決定將海警艦艇的警備巡邏區域由領海為主轉換為以專屬經濟區為主,將阻斷、封鎖中國漁民的“非法”捕撈作為重點,構築了“海軍掩護、海警捕捉”的專項執法體制。
目前,中國海上執法力量與海軍的協調配合還處於起步階段,與日韓存在較大差距。不過近期有臺灣媒體透露,“6月16日當天當臺灣海巡艇與日本海上保安廳船隻在釣魚島附近對峙時,東海艦隊悄悄派出兩艘現代驅逐艦及一艘護衛艦,在釣魚島外海待命,一旦台日雙方擦槍走火,東海艦隊立即馳援。”2007年也曾傳出“現代”級驅逐艦與海監船隻共同出現在春曉油田附近海域的消息,顯示出中國海軍參與海上維權鬥爭的決心。
從長遠看,建立中國自己“海岸警衛隊”性質的海上綜合執法力量,並加強與海軍的協調配合,才是有效維護國家海洋權益不受侵犯、真正實現中國由“海洋大國”向“海洋強國”轉變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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