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北京奧運會即將召開之際,中國大陸頻發的惡性案件,讓人對奧運會的安全感到擔憂。更令人擔憂的是,種種不和諧的社會問題,讓胡錦濤提出的「以民為本」的執政理念受到嚴重挑戰。我們不禁要問,問題究竟出現在哪裡?
綜觀引發社會注目的貴州甕安縣發生的打、砸、搶嚴重事件的全過程,地方政府難辭其咎。一起並不複雜的女學生溺水身亡事件之所以成為禍端,與當地警方在處理此案時對死者家屬的態度有相當大的關係。如果「以民為本」的執政理念能化作基層警員的具體行動,多那麼一點同情心、耐心和責任感,家屬聚眾上街遊行的事情是可以避免的。
在上海發生的6名員警遇刺身亡的事件也是如此。公開的新聞報導顯示,行兇嫌犯是因租用被偷盜的自行車而被員警審查,這對警方來說應該是正常執行公務。遺憾的是,當弄清被偷盜的自行車與嫌犯無關而對嫌犯進行行政賠償時,警方在對嫌犯的態度上也出現了問題,這導致嫌犯怨恨在心而策劃了這起令人震撼的刺警事件。
突發事件和群體事件的頻發,已經成為中國社會目前最突出的不和諧問題。不可否認,這裡有黑、惡勢力插足介入的因素,也有部分民眾還缺少法制觀念的因素;但是,相當一部分事件,是因當地政府及警力單位處理不當而造成民眾不滿的日積月累所引發的。說到底,就是基層政府執政能力的不足,這就是問題的所在。
雖然造成執政能力不足有諸如貪腐、濫權、政策水準低下等諸多複雜的因素,完全實現「以民為本」的執政理念也是一個漸進的歷史過程,但應該注意到兩者之間有相輔相成的關係。強化「以民為本」的理念,有助於執政能力的提高;執政能力的低下,必然阻礙「以民為本」執政理念的實施。對此,應該有緊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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