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30日電 綜合報導,有資料顯示,每年有400對法國夫妻通過到國外旅遊的方式,租借其它婦女的子宮生育自己的孩子。為阻止國民到國外“生育旅遊”,法國參議院的一個工作組最近提議,取消對“借腹生子”的禁令。
該提案需要得到國民議會的批准,可能到2009年後才能實行。
根據自1994年以來法國的相關法律,在該國境內“借腹生子”的行為可能受到刑事或民事處罰。而新的法律草案規定,如果利用自身精子和卵子在試管中受精得到後代,那麼這對父母就是孩子的父母。
新草案還給予代孕母親“後悔”的權利,她們可以在新生兒出生3天之內選擇將孩子留在自己身邊。
新草案還規定,在任何情況下,涉及“借腹生子”的夫妻雙方和代孕母親必須提前得到法國生物醫學局和法官的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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