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顏伶如舊金山十六日專電)流行女星布蘭
妮被一名狗仔隊記者指控,她開車時輪胎壓過他的腳掌
。不過,洛杉磯檢方在對照事發當時媒體所拍的照片與
錄影帶後,卻認定這名記者是主動把腳放過去的。
今年五月初,一名狗仔隊記者向洛杉磯警方報案指
控布蘭妮犯罪。這名狗仔隊記者聲稱,去年底,布蘭妮
開車時輪胎壓過他的腳掌,他並指控布蘭妮在肇事之後
,並沒有停車下來查看或關切受害者。
洛杉磯郡地方檢察官今天表示,經過對照事發當時
媒體所拍的照片以及錄影帶,發現自稱「受害者」的狗
仔隊記者,除非自己主動把腳放到車輪底下,否則不可
能被布蘭妮駕駛的車子以車輪壓過,因此對布蘭妮不予
起訴。
檢方也表示,這起事件發生當時,布蘭妮所開的車
子受到大批媒體與狗仔隊包圍,但從錄影帶畫面看來,
並沒有看到這名狗仔隊記者被車子撞到,布蘭妮的車速
也非常非常緩慢,而且她也是直線前行,並沒有彎曲或
蛇行。
被控駕車壓過狗仔腳掌 布蘭妮獲不起訴處分
2008 六月 16 20:48:20 PDT 来源:國際日報
作者: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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