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北報導】(姚盈如 劉鳳琴)外傳即將卸任的陳水扁「總統」打算將「外交機密檔」帶離「總統府」,「總統府政風處長」謝建財昨天(5月14日)向國民黨「立委」張顯耀證實,扁的確曾要求「府第一局局長」葉維銓幫他拷貝機密資料。「政風處」提醒「第一局」,此舉將有觸法疑慮,並請葉維銓向扁辦公室溝通,但未獲成效。
「法務部政風司長」管高嶽也證實,「總統府政風處」日前確實打電話向該司詢問,有關拷貝「機密外交檔案」一事。「政風司」提供詳盡說明後,「政風處」隨即發出的第二份函,具體要求不得拷貝、複製、攜離任何相關「國家機密」。否則即觸犯法律,一定予以追究。因此,機密資料實際上並未外流。
「五二○」前夕傳出「陳總統」大量銷毀「府內檔」,並打算影印8年來他經手的「外交機密檔」帶走。張顯耀表示,他昨天下午向謝建財求證,謝親口回復說,「總統府第一局」被「陳總統辦公室」要求影印機密檔後,不敢照辦,遂行文「府內」各單位,希望提供意見。
據瞭解,「政風處」直接在給「第一局」的公文上簽注意見表示:政權交接前夕拷貝相關機密檔,「似乎有所不宜,也有觸法疑慮」,各單位可自行處理。但如果出事,由公務員自己負責,各單位應要求公務員依公務人員服務法及「國家機密保護法」、檔案法等法令,依法處理。謝建財還透露,私下他已商請葉維銓向「總統辦公室」解釋、溝通,告訴陳水扁「這樣不僅可能觸法,也會傷害『總統形象』!」
張顯耀轉述,謝建財等人還拿出「三二二」之後以「總統府秘書長」名義發出的「依法行事」公文作為擋箭牌。該份公文要求「府內」各單位盡速清理歸檔公文,就涉及機密的檔,應依「國家機密保護法」處理,同時嚴禁機密文書拷貝、影印。
除了「正副總統辦公室」,「府秘書長」和兩位「副秘書長辦公室」也都有收到。「公文都這樣講了,『總統辦公室』怎麼還能不依法辦事?」張顯耀呼籲即將卸任的陳水扁不要為難公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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