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的養老保險制度建立在由國家、企業和個人共同分擔、互為補充的三個支柱模式上。長期以來,這種制度以其健全、完善和覆蓋面廣的特點成為瑞士社會穩定的重要保障。但是近年來,隨著瑞士人口出生率降低、老齡化趨勢不斷加劇,養老金短缺問題日益引起人們的關注。
瑞士養老保險制度的第一支柱是由國家提供的基本養老保險,其全稱為“養老、遺屬和傷殘保險”。這是一種強制性保險,旨在保證退休老人、遺屬和殘疾人的基本生活費用。
按照瑞士相關保險法的規定,在職人員從17歲生日後的第一個元月一日起開始支付養老、遺屬和傷殘保險金。支付方式是由雇主和雇員各支付50%,雇員所承擔的50%(稅前收入的5.05%)將直接從薪水中扣除並和雇主支付的部分一起存入雇員所屬的保險基金。那些已開始領取養老金但還在繼續從業的人員,應繼續繳納保險金。
包括大學生在內的無職業者和無財產者,則從年滿20歲後的第一個元月一日起開始支付養老、遺屬和傷殘保險金,支付期限截至法定退休年齡,支付金額是每年最低390瑞士法郎(1美元約合1.2瑞士法郎)。已婚而沒有收入的人則由其有工作的配偶為其繳納最低的保險金。
按照規定,瑞士退休人員可在法定退休年齡後的下個月的第一天開始領取養老金。目前瑞士法定退休年齡為男性65歲、女性64歲。提前一年或幾年退休者,其養老金將相應減少。相反,推遲一年至最長五年退休者,領取的養老金比例也相應提高。
瑞士養老保險制度的第二支柱是由企業提供的“職業養老保險”。這種保險是對第一支柱中的“養老、遺屬和傷殘保險”的有力配合。第二支柱和第一支柱所提供的養老金總和可達到投保者退休前全部薪水的60%左右,足以使退休老人保持較高的生活水準。
按照相關法律規定,企業及年收入超過19350瑞士法郎的職工須參加職業養老保險,費用由雇主與雇員各付一半。職工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因年齡和性別的不同,分別占其工資的7%(25歲至34歲)、10%(35歲至44歲)、15%(45歲至54歲)和18%(男55歲至65歲,女55歲至64歲)。
在瑞士,職業養老保險由各個不同的保險基金組織管理和執行,所有公司和雇主必須參加其中的一個企業保險基金組織。
瑞士養老保險制度的第三支柱是各種形式的個人養老保險,這是對第一和第二支柱的補充,以滿足個人的特殊需要。所有在瑞士居住的人都可以自願加入個人養老保險,政府還通過稅收優惠政策鼓勵個人投保。個人養老保險的投保方式比較靈活,可向保險公司投保,也可在銀行開戶。
儘管瑞士的養老保險制度相當完善,但在人口老齡化的衝擊下,養老保險的負擔也越來越重。近年來,瑞士相關部門也在加緊研究應對人口老齡化問題的各種對策。
瑞士聯邦統計局2004年公佈的資料顯示,瑞士64歲以上人口占全國人口的15.8%,出現嚴重的老齡化現象,屬人口老年型國家,今後人口老齡化問題會日益嚴重。由於從業人員的減少和退休人員的增加,瑞士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面臨嚴峻的挑戰。如今瑞士平均每4個納稅人負擔一名退休老人的生活,今後納稅人的負擔會越來越重。
為了應對日趨嚴重的老齡化問題,瑞士有關專家提出了以下措施:一是鼓勵生育以解決生育率偏低的問題。政府為此應制定有利於家庭及鼓勵建立家庭的政策,比如增設托兒所和幼稚園、降低入託費用等;二是吸收外國移民尤其是年輕的外國勞動力以減緩瑞士的老齡化過程。然而這一提議遭到了瑞士一些政黨的反對,原因是擔心外國勞動力的增加會減少本國勞動者的就業機會;三是延長退休年齡。隨著瑞士人口出生率的降低和平均壽命的延長,領取養老金的人越來越多,延長退休年齡能在一定程度上緩解養老金短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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