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臺北5月7日電】(記者 林怡君)「立法院衛環及勞工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關於勞保年金化的「勞工保險條例修正草案」部分條文。其中最爭議的費率、所得替代率及平均投保薪資,僅確定平均投保薪資計算方式,以被保險人加保期間中最高60個月的月投保薪資平均計算。
「衛環及勞工委員會」初審「勞工保險條例修正草案」,修正條文第十九條規定,勞保年金及老年一次金給付的平均投保薪資計算方式,以被保險人加保期間最高60個月的月投保薪資平均計算,參加保險未滿5年者,按照實際投保薪資的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
「行政院」版本為平均投保薪資應以最高15年計算,雖「主計處」一直強調應考慮政府財政,將平均投保薪資與費率、所得替代率一起連動,但經朝野討論協商後,仍決定實行中國國民黨籍「立委」楊麗環版本,以最高60個月的月投保薪資平均來計算。
「勞委會副主委」郭芳煜說明,若平均投保薪資采最高15年計算,大約民國113年(2024年)勞保基金會開始虧損;若采最高10年計算,約在民國112年(2023年)虧損;若采最高5年計算,則是110年(2021年)開始虧損。
除此之外,委員會通過民進黨籍「立委」黃淑英提案,被保險人同時受雇於兩個以上投保單位時,普通事故的保險給付,可將兩份工作的投保年資合併計算,但不得超過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最高一級,且連續加保不滿30日者,不予合併計算。
黃淑英表示,現在許多打工族,沒有辦法找到全職工作,若一次兼兩份差事,許多部分工時的勞工只有選擇一份工作保勞保,無法達到有效照顧,若發生普通事故的保險給付,投保年資可合併計算,將有助勞工加保意願。
「勞委會」估計,此條文大約可嘉惠7萬多打工族、一年增加約新臺幣4億元支出。
至於,最具爭議的勞保年金所得替代率及費率等相關條文仍保留,待明天「勞委會」報告後繼續審查。
目前「行政院」版本所得替代率為1.3%,而楊麗環版本所得替代率為1.5%、侯彩鳳版本所得替代率為2%。
民進黨籍「立委」賴清德表示,支持侯彩鳳所得替代率2%的版本,且公務人員的公保退休撫恤、費率及所得替代率都沒有連動,因此勞保年金也應該考慮,何種條件才能讓勞工過穩定的生活。
民進黨籍「立委」田秋堇表示,宜蘭的勞工認為所得替代率1.3、1.5都不能接受,應考慮將所得替代率調整至2%或2.2%,除非「勞委會主委」說不行,或政府不願意補貼,大家再重新考慮。
因無法達成共識,主席徐少萍表示,與勞保年金費率及所得替代率相關爭議條文,將請「勞委會」提出詳細說明後,明天再繼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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