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家大院改嫁風波”帶來的啟示

2008 四月 9 20:53:17 PDT 来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事件    山西祁縣的喬家大院是國家級的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於1986年正式對外開放,隨著《大紅燈籠高高掛》、《喬家大院》等影視劇的傳播效應,這裡成為遊客如織的著名旅遊景點,年門票收入達2000余萬元。

然而去年12月20日,負責經營喬家大院的祁縣遠大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卻和上海及重慶的兩家公司簽訂了一份合作意向書,意向書規定由三方共同出資成立“山西喬家大院旅遊開發有限公司”,喬家大院的經營權被評估作股價投資入股,占新公司25%股權,其他兩個公司股權為50%、25%。期間,喬家大院景區門票收入全部歸公司,公司每年向祁縣政府交付“文保管理費”1000萬元。

喬家大院的消息剛一傳出來,便引起了外界的極大反應。不少人認為喬家大院每年的門票收入就已達到2000萬元,而新公司每年僅上交1000萬元的“文保管理費”,實際上是賤賣了國有資產。

所幸的是,山西省和晉中市文物局聯合調查組於日前作了認定:這是一起嚴重違反國家文物保護法的行為。喬家大院民俗博物館是國寶,不能作為企業被改制。至此,這件紛紛揚揚的“喬家大院改嫁風波”才算徹底被終結。

聲音    祁縣的行為在實際操作中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第24條中關於“建立博物館、保管所或辟為參觀遊覽場所的國有文物保護單位不得作為企業資產經營”的規定。

——山西省文物局副局長 甯立新

喬家大院事件主要折射的是旅遊經濟體制改革的問題,牽扯到旅遊產業結構轉型升級的問題,牽扯到長期以來議論紛紛但久拖不決的經營權和管理權分離的問題。

——中國社會科學院旅遊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 李克夫

 

評論    據瞭解,當地政府部門之所以要轉讓喬家大院的經營權,其目的是有關部門已將喬家大院列入2012年“申遺”預備名單,亟待對周邊景區進行整治和開發,而開發是需要大量資金的,在“窮縣也要辦大旅遊”的思路指導下,祁縣政府便採取了這一手段。

其實喬家大院並不是單一事件,它折射出了關於文物景區的開發與保護、經營與管理、市場與法制等一系列相關問題。早有專家指出,我國目前的狀態是旅遊景區的所有制比較單一,絕大多數旅遊區特別是重點景區,所有制結構80%-90%以上是國有的。這其中有很多的景區有豐富的旅遊資源,但經營發展卻舉步維艱,甚至門票的收入還不夠景區的日常維護。這使得很多景區開始探索新的發展途徑。從管理改革上入手,就顯現出推行旅遊景區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以期更多引入市場機制的現象。但是現行的法律法規又不允許這樣做,於是有些地方開始名不正言不順地悄然“改制”。

因兩權分離後在法規干預下被叫停或遭到處罰的事件,喬家大院不是首例。但是不管怎樣,保護始終是第一位的,任何開發都是建立在保護的基礎上的。轉讓經營權,難免會因為過度開發,對景區及文物造成毀壞,更何況喬家大院還涉嫌“賤賣國有資產”。因此,在國家現行政策還有待創新和改善的情況下,喬家大院“改嫁”一事還是暫緩為好。

其實,像喬家大院這種有一定歷史年代的景區,也不一定都是由政府及主管部門出資維護,發動社會機構參與保護也是一種辦法。在這方面,國外有很多好的做法值得我們借鑒。比如,英國有一個名叫“National Trust”(國民信託組織)的機構。這是一個慈善性的、非營利組織。他們負責擁有、維護、管理和推廣英國的若干歷史、文化以及社會、環境和生物等多種遺產。該機構擁有人數眾多的志願者,義務為其若干產業服務,包括維修、復原某些老建築、打理花園、義務講解等。這在很大程度上普及了文物保護知識,也搶救了大量的英國歷史文化遺產,同時他們得以有機會繼續維持下去,並向普通大眾開放。這類保護文物遺產的制度創新,值得我們借鑒。文物古跡是全人類的共同財富,所以應該發動大家一起保護它。

作者: 人民日報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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