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刑違反國際法 美稱總統權更高

2008 四月 2 19:42:03 PDT 来源:新華網

美國五角大樓1日公佈一份內部檔。這份由美國司法部提供的法律分析備忘錄稱,美國軍方調查人員可用嚴酷手段對付海外恐怖嫌疑人,因為美國總統喬治•W•布希的戰時特權可超越國際法有關禁止虐待囚犯規定。

美聯社報導,這份檔長達81頁,由當時負責法律顧問辦公室的司法部助理部長約翰•柳撰寫。文件標記日期為2003年3月14日,於9個月後遭廢除。

檔為軍方調查人員以“酷刑”對待“基地”和塔利班等組織的海外恐怖嫌疑人尋找法律依據,但指出調查人員不得別有用意地故意虐囚。

文件寫道:“我們先前觀點已明確,國際法不是(美國)聯邦法律,總統可以根據他的判斷不受約束地將其推翻。”

美國政府對恐怖嫌疑人動用酷刑的做法引起國際社會和美國國內高度關注。不少人指責,美國政府這種做法違反美國法律和國際公約。

但布希堅稱由於恐怖威脅仍存,美國的特殊部門需使用一切手段阻止恐怖襲擊。他3月否決國會兩院通過的一項關於禁止中央情報局對恐怖嫌疑人動用酷刑的法案,遭許多民主黨議員強烈指責。

約翰•柳撰寫的備忘錄公佈後,美國國會參議院司法委員會主席派翠克•萊希說,“這份備忘錄企圖找到方法回避針對虐待(囚犯)的法律限制”,影響了美國在人權方面的形象

作者: 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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