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找住宅的方法
尋找住宅時,一般通過民間的房地產經營者或者專門的資訊雜誌來尋找。只介紹房屋、看房是免費的。這種情況下,為避免發生問題,與日本人同去為好。
<有關居住方面的諮詢>
(可使用英語、中文、韓語諮詢)
大阪市立居住資訊中心
北區天神橋6-4-20
電話:06-6242-1177 傳真:06-6354-8601
平日、週六 10:00~19:00(週二、節日的第二天及新年期間休息)
周日及節日10:00~17:00
※用外語的諮詢時間全都是下午5點為止。
簽約事宜
找到了自己希望的房屋時,就可簽訂租賃契約。因日本有保證金(押金,禮金)這一特有的制度,所以要十分注意以下事項:
保證人——在簽約者不能負全部責任的情況下,代替簽約者負責任,由日本人作保證人比較好。
申请证据金(也称为“预り金”)——合同之前,为了订下房屋的交付的一笔钱。這筆錢作預約金的一部分。
預約金——作為作簽訂合同的證明支付。這筆錢一部分分派保證金。
禮金——向房東作為表示謝意支付的資金。退房時不歸還。
押金——作為支付房租的擔保存放在房東那兒的資金。退房時原則上歸還,但發生房租拖欠、房屋破損的情況下,押金充當房租、房屋的修理費等,其剩餘額歸還。
在關西地區,把禮金、敷金常稱在一起保證金。另外,退房時,一般適用於敷引制度。這筆錢以折舊費用減去一定的金額。
介紹費——這是一種作為支付給房地產經營商的手續費。原則上,把一個月的房費,房東與簽約者均攤,但在得到雙方的諒解的情況下,負擔比例可變更。
契約期限——一般為2年。更新時房租有時會提價。
退房時,除了上述以外,有時還會被要求支付為恢復原狀如初所需的費用。
房租等事宜
一般每月要支付房租,房租與公益費一起支付。
房租——指一個月的房租。在月底之前預付下個月的房租。
公益費——用於公共集體住宅的公用部分等的費用。有時把公益也算在房租之內。
解除契約事宜
依照契約內容規定,須提前(通常1-2月之前)通知退房。不通知或者快退房時才通知的情況下,有時會被要求支付追加房租。
留學生住宅
El Sereno 紅梅町
“El Sereno紅梅町”是有效地利用“特定目的征借公共出租住宅制度”而建的高質的民間租賃房子,並且,作為面向私費外國留學生的租賃房子,大阪市政府總征借。這座宿舍的管理(保全除外)單位是大阪國際交流中心。
[地點]郵遞區號530-0038 北區紅梅町6-6 (地鐵:南森町站或者JR線大阪天滿宮)
[入住條件]就讀大阪府內的大學、大學院、短期大學、專修學校及日本學生支持機構大阪日本語教育中心進行學習自費外國留學生。
[募集期間]12月上旬至第二年1月下旬 (通知到各大學及學校)
[申請方法]通過就讀學校提交規定的申請書。申請者多時通過抽籤決定。
問詢處
(財)大阪國際交流中心 企畫事業課
天王寺區上本町8-2-6
電話:06-6772-7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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