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7年3月31日起,澳大利亞政府實施更嚴格的安全措施,限制飛往澳大利亞乘客的液體、噴霧劑和膠狀物的攜帶量。
新規定適用於飲料、護膚霜、香水、噴霧劑、髮膠、牙膏、口紅、唇膏和類似物品。
允許攜帶的物品:
•空容器:如熱水瓶或杯子。
•化妝品和衛生用品:爽身粉;隱形眼鏡和藥水;衛生巾和月經棉條。
•食品:三明治;水果;蔬菜;其它固體食品。
•嬰兒用品:空容器,如空瓶、大口杯或熱水瓶;嬰兒奶;嬰兒消毒水;嬰兒果汁;液體、膠狀或糊狀嬰兒用品;粉狀嬰兒食品。
•藥品:必要的處方藥;必要的非處方藥,如止咳糖漿;胰島素;醫療設備。
不允許攜帶超過100毫升的物品:
•飲料:聽裝、瓶裝、塑膠容器裝的飲料。
•液體化妝品和衛生用品:液體/膠狀化妝品和衛生用品,如:香水;護膚霜;液體粉底和潤唇膏;睫毛膏;牙膏;加壓容器裝的各種產品,如頭髮定型劑和剃須泡沫;體香劑。
•食品:小包裝、管裝、塑膠容器裝或聽裝的液態食品,如:果醬和糖漿;調味汁;醬;優酪乳;湯水(盒裝或其它);燉煨食品或咖喱。
辦理登機手續前
整理好準備隨身帶上航班的液體、噴霧劑和髮膠,若有可能,請在前往機場前做好準備。
準備裝入手提行李中的液體、噴霧劑和髮膠,必須裝入容量等於或小於100毫升的容器內(重量約等於100克)。超過100毫升的容器應裝入託運行李或不帶走。容量超過100毫升的半滿容器也不允許攜帶。
請把準備放在手提行李中的容器裝入透明的自封塑膠袋裡。塑膠袋容量不得超過1升,即大小約為20×20釐米或15×25釐米。大部分超市均有這類塑膠袋出售。塑膠袋裝滿物品後,應能容易封好。若不容易封好,應拿掉一些物品。每人僅限攜帶一個塑膠袋。
請把塑膠袋放在手提行李中容易拿到的地方。塑膠袋要出示給安檢人員檢查。
安檢
應單獨把塑膠袋出示給安檢人員檢查。抵達安檢處時,您必須交出攜帶的超過100毫升的任何液體、噴霧劑或髮膠,包括免稅商品。這些物品將作銷毀處理。安檢人員可能會索要您需攜帶藥品登機的證明,將處方上的名字與您的登機牌作對比。
安檢時請脫掉大件外套。可能需要接受隨機搜身檢查。這是在現有爆炸物痕跡檢測流程上新增的一項檢查。
這些規定同樣適用於在澳大利亞國際機場轉機的旅客。
在很多機場,只要通過安檢處進入安全區,都可購買免稅商品和飲料等物品,這些物品可以攜帶登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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