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洛杉磯綜合報導】聯邦地方法官在2月28日裁定,位於蒙特利公園市的「世界日報(Chinese Daily News)」要支付519萬元賠償員工在沒有膳食及休息情況下的超時工作及被迫工作到午夜的損失。「世界日報」的委託律師稱這一裁決「是蠻橫的決定」,並表示要向聯邦第9巡迴上訴法院提出上訴。
「城市新聞社(CNS)」29日的報導說,根據原告律師負責人、位於帕沙迪納市的民權律師事務所(Hadsell Stormer Keeny Richardson & Renick)的Randy Renick介紹,聯邦地方法官Consuelo Marshall簽署了有利於「世界日報」現有及原來的200名員工的判決。
Renick表示,在2007年1月,聯邦陪審團因發現「世界日報」未能支付超時工資並有時迫使員工在沒有休息的情況下進行12小時工作的倒班,而判定了250多萬元的賠償金。28日,Marshall判定員工的賠償金及罰款為351.45萬元,另加167.60萬元的利息。
「城市新聞社」的報導中說,「世界日報」的委託律師Steve Atkinson,稱聯邦地方法官Marshall的裁決是「一個是蠻橫的決定(an outrageous decision)」。 他表示,他的客戶將向聯邦第9巡迴上訴法院提出上訴。他說,「我們完全相信這個案將被翻轉過來」。
這起共同起訴案是在2004年的3月份被提交到位於洛杉磯市中心的聯邦地方法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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