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的教育制度

2008 二月 28 23:44:10 PST 来源:國際日報

加拿大是聯邦制國家,由10個省和3個地區組成。加拿大政府很重視教育,是世界上教育經費最高的國家之一。聯邦政府不設統一管理全國教育事務的教育部,1867年聯邦憲法從法律上賦予各省教育立法權和管理權,教育事務由各省政府負責,因而全國沒有統一的教育制度,學校大多數是省立的,各省憲法對該省的教育組織機構、學制、考試制度和經費等都有明確的規定。

由於聯邦一級不設教育部,加拿大省際之間的教育交流與合作由各省教育部長組成的教育部長理事(CMEC)協調,有常設辦事機構。聯邦政府只負責組織和管理印第安人、因紐特人、武裝部隊人員及其家屬,以及監獄犯人的教育。聯邦政府向各省提供部分教育經費,並向學生提供“加拿大學生資助計畫”,以保障他們的學習。

加拿大高等教育的結構共分十個等級,它們分別是博士學位、哲學碩士學位、碩士學位、執照(指律師或醫生合格開業證明)、研究生畢業證書、學士學位、大學畢業證書、特別證書、結業證書和證書。加拿大的學士學位還分為普通學士學位和榮譽學士學位兩種,一般來說,普通學士學位3年,榮譽學士學位需4年。碩士學位要在榮譽學士學位的基礎上再修讀2年,博士學位則需在碩士學位的基礎上再修讀3-5年。

英語、法語都是加拿大的官方語言。加拿大大學中,大部分使用英語授課,小部分使用法語,只有個別的院校是英語和法語兼用。一般用法語授課的大學主要分佈在魁北克省,該省除麥吉爾大學、康考迪亞大學使用英語外,其它大學均使用法語。

加拿大大學基本上都實行學分制。碩士學位是要在取得普通學士學位的成績60—70分基礎上再攻讀兩年才能取得。而榮譽學士則只需一年。如果申請博士課程則必須在學士課程中取得70—80分以上才行。完成碩士課程者亦有資格申請,修業期一般是3年。

加拿大目前有81所大學(含4所神學大學和少量私立大學),其中設有醫學院的研究型大學15所、其餘為綜合性大學和本科教學型大學。此外,加拿大有219所政府認可的公立和私立學院。在上述300所政府認可的高等院校中,有137所具有學士以上學位或應用學位授予權。

加拿大有些大學除了正常的錄取方式外還額外提供一種“雙錄取”的方式,所謂“雙錄取”指的是學生在申請某一所大學時,經過學校的評審,認為該學生的成績符合學校的招生條件,可以被錄取。但由於學生的母語不是英語同時語言成績又無法被該學校所承認,那麼學校會採取一種補救措施,以保證每一個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都能獲得學習的機會,同時又保證學校的正常教學不會因學生聽不懂課程而被延誤,這就是“雙錄取”。學生會收到兩份通知書,一份是語言中心發出的錄取通知書,另一份是大學的本科有條件錄取通知書,設定的條件就是:申請人必須在大學本科課程之前達到教學所必需的語言水準。目前加拿大提供雙錄取的大學有:薩省大學、亞伯塔大學、西安大略大學、維多利亞大學、北英屬哥倫比亞大學、馬尼托巴大學、馬拉斯比納大學、西蒙弗雷澤大學、聖瑪麗大學、勞倫森大學、布魯克大學和紐芬蘭紀念大學。

作者: 國際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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