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消息 :由中國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國家民委、衛生部、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財政部、人事部、勞動保障部、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智慧財產權局11個部委局聯合制定的《關於切實加強民族醫藥事業發展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正式發佈了。
據有關人員介紹,《指導意見》在準確把握當前形勢的基礎上,提出了破解制約民族醫藥事業發展問題的對策,明確了民族醫藥發展的戰略目標和任務,規劃了當前及今後一個時期民族醫藥發展的藍圖。主要內容:第一,《指導意見》明確了民族醫藥事業發展的指導思想。第二,《指導意見》提出了發展民族醫藥事業的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標。第三,《指導意見》提出了加強民族醫藥服務能力建設的主要任務。第四,《指導意見》提出了民族醫藥發掘繼承和科研工作的重點。第五,《指導意見》提出了民族醫藥人才隊伍建設的目標。第六,《指導意見》提出了完善民族醫從業人員准入制度的政策。第七,《指導意見》提出了加強民族醫藥智慧財產權保護和藥用資源保護利用的具體措施。第八,《指導意見》提出了加強民族醫藥工作組織領導的具體要求。
王國強表示,要貫徹落實《指導意見》,需要各有關部門和各級政府的通力合作,需要全社會的關心支援。作為《指導意見》的發文單位,11個部委局將加強相互間的協調配合,制定貫徹落實《指導意見》的具體措施,加大對民族醫藥工作的扶持力度,共同營造民族醫藥發展的良好氛圍。
本報北京又訊 11月12日,記者從有關部門獲悉,中國衛生部、環保總局、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建設部、交通部、水利部、農業部、商務部、廣電總局、統計局、安全監管總局、國務院法制辦、氣象局、中醫藥局日前聯合制訂了《國家環境與健康行動計畫(2007年-2015年)》(以下簡稱《計畫》)。
《計畫》是針對中國環境與健康領域存在的問題、借鑒國外相關經驗制訂的,並作為中國環境與健康領域的第一個綱領性檔,將對指導國家環境與健康工作科學開展,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健康發展發揮重要作用。
《計畫》總體目標是完善環境與健康工作的法律、管理和科技支撐,控制有害環境因素及其健康影響,減少環境相關性疾病發生,維護公眾健康,促進國家“十一五”規劃綱要中提出的約束性指標和聯合國千年發展目標的實現,保障經濟社會持續協調發展。
《計畫》提出,將在2007-2010年之間全面建立環境與健康工作協作機制,制定促進環境與健康工作協調開展的相關制度和環境污染健康危害風險評估制度;完成對現有環境與健康相關法律法規及標準的綜合評估,提出法律法規及標準體系建設的需求;完成國家環境與健康現狀調查及對環境與健康監測網路實施方案的研究論證;加強環境污染與健康安全評估科學研究。《計畫》還提出,將設立國家環境與健康組織機構,組成衛生部、環保總局為牽頭部門,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建設部、交通部、水利部、農業部、商務部、廣電總局、統計局、安全監管總局、國務院法制辦、氣象局、中醫藥局等部門參加的國家環境與健康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制定國家環境與健康宏觀管理政策,指導環境與健康工作科學發展。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負責中醫藥在環境與健康領域的應用研究。
《計畫》中關於中醫藥對環境污染健康危害的干預研究指出,要充分利用中醫藥古籍文獻研究、養生康復及辨證論治等理論知識和經驗積累,發揮中醫藥“簡、便、驗、廉”的特點,開展中醫藥對環境污染相關疾病及環境污染所致亞健康的干預研究,提出干預措施。推廣中醫保健養生方法,增強人體對環境污染的抵抗力,預防和延緩環境污染相關疾病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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