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烏地阿拉伯國王阿卜杜拉昨天特赦了一名遭輪奸後被判刑的女子,該女子遭人侵犯時同一個非親屬的男子同處一輛車子裡,違反了回教法規,被判監禁6個月,兼鞭刑200下。
據新加坡《聯合早報》報導,該女人來自沙特東部小鎮蓋提夫,所以媒體稱她為“蓋提夫女孩”。2006年211月,她和另一名男子在一輛車內會面時,遭7名男子襲擊和輪奸。
那7個強姦犯後來被判監禁10個月至5年,但教世人覺得意外的是,法官以該女子同無親屬關係的男子同處一車內,違反回教戒律的罪名,判她監禁和鞭打90下。
當時19歲的女子表示她剛結婚,那名男子是她的前男友,她和他見面是要索回照片,自認沒錯的她於是提出上訴。不料,主審法官決定加重刑法,判她監禁6個月和鞭打200下。那些強姦犯的刑罰也加重,後來得坐牢2年至9年不等。
“蓋提夫女孩”被判刑的事件在國際上造成很大迴響,美國總統布希也對此事表示憤怒。
昨天,沙特報章報導,國王特赦了“蓋提夫女孩”。
沙特一名法院人士對報章說,沙特王寬恕該女人並不表示他懷疑法院的公正性,沙特王是基於“人民利益”才會這麼做。報章引述他的話說:“國王如果確定某個刑法將對受刑者造成心理影響,就會探討如何減輕人民的痛苦,雖然他確信法官的判決是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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