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二次金改和扁家洗錢案,今天就前總統陳水扁家人的部分開準備庭。前總統夫人吳淑珍的兄嫂吳景茂與陳俊英夫婦認罪,但陳幸妤、陳致中與黃睿靚3人則否認犯罪。
特偵組去年12月24日起訴二次金改和扁家洗錢案,認為陳水扁、吳淑珍夫婦在元大併復華金、國泰併世華銀行2案中,收受企業賄款;另外,陳幸妤、陳致中、黃睿靚、吳景茂、陳俊英等扁家成員,都被起訴洗錢。
合議庭今天傳喚被控洗錢的6名扁家成員,除吳淑珍因健康不佳請假外,其餘5人皆出庭應訊;不過陳致中夫婦及吳景茂夫婦的委任律師葉大慧因出國未到,受命法官林柏泓徵詢4人同意後,讓他們在沒有辯護人在場下,簡要答辯。
被控協助父母以海外銀行洗錢的陳致中夫婦否認犯行,表示自己不知道資金來源,不可能有主觀上的洗錢犯意;被控以購買寶徠豪宅為父母處理不法所得的陳幸妤也不認罪,表示自己與夫婿趙建銘都有按月繳付租金,不是幫父母洗錢。
因病請假的吳淑珍委由律師陳國華代為簡述意見。他表示,吳淑珍確有收受元大馬家給的新台幣2億元,但強調是政治獻金;至於放在國泰世華銀行保險室的鉅款,吳淑珍說錢均為正常存儲,不是不法所得。
獲特偵組建請法院給予免刑的吳景茂、陳俊英,2人則坦承曾協助租用國泰世華保險室,以及搬運現金至元大花園廣場等,請求認罪協商。
法官庭末諭知,陳幸妤、陳致中、黃睿靚3人下次庭期為3月10日下午2時30分,吳淑珍部分則由律師再協調;吳景茂夫婦因請求認罪協商,將視程序另排庭期。
金改案 珍兄嫂認罪妤致靚不認
2010 二月 9 00:00:33 PST 来源:中央社
作者: 國際日報
相關新聞

評論
打印
收藏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