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潘志南)來香港參加本地職業足球聯賽的內援,終於有明確條例說明他們參加國際賽和亞洲賽的資格。國際足聯前天來信通知香港足總,解釋清楚來港的內援在如何條例下,可以出戰亞洲足協盃。國際足聯在信中定出,凡在香港効力球會一連2個球季,同時在香港連續居住2年以上,就可以參加亞洲足協盃等區內的賽事,但參加國際賽事的球員,仍然需要居港滿7年。
足總總幹事林誠駒稱:「由於國際足聯的信件還會知會亞洲足協,但不一定可以在短時間內知會全亞洲各足總有關上述文件,故執行亞協盃的場監也不一定清楚有關條文,所以呼籲參加亞協盃的香港球會,出外比賽時,球會帶備有關球員過去2年在香港居住的證明文件、過去2屆球季効力有關球會的合約文件,以便向場監出示。」
目前有南華和傑志2支甲組球會受惠,前者有門將張春暉、樊偉軍和鄧景煌3名內援可以為南華出戰亞洲賽事,而傑志有中場高文、劉全昆、林俊生和王振鵬可獲出賽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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