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住房子的最後一招:申請破產

2007 十一月 12 21:56:18 PST 来源:國際日報

在越來越多美國屋主無力償還房屋貸款的情況下,房貸市場的違約率節節升高,跡象顯示,有越來越多的美國貸款民眾為了保住房子,打算申請破產保護,做最後搏命演出。

美國破產協會統計資料顯示,由於樓市持續衰退,之前樓市過熱的地區申請破產人數急遽上揚,而允許屋主得以暫時免於查封的破產件數更堆積如山。在一般情況下,債務人傾向按按美國聯邦破產法第七章的規定來申請破產。此時破產者會喪失部分資產,有時候甚至會喪失部分房屋淨值,這些失去的資產當然是作為償還債務之用。按第七章的規定,銀行查封房屋的行動也必須暫時停止,但在一些特殊的情況下,屋主仍無法避免失去他們的房子。

然而有越來越多的屋主根據破產法第十三章的規定申請破產。在此規定下,在屋主想方設法償還全數貸款的3-5年內,其房屋得以免於遭受銀行查封的窘境。據統計,如今每10名申請破產者中便有4名根據第十三章規定申請破產,兩年前僅有3名。

現年47歲的Briant Titus表示,他在15年前購買的房屋,其房價不斷下滑,他已有幾次無法按時支付還款。Titus說,“我內心極度焦慮不安,我現在最大的牽掛即是我的2個小孩,他們分別只有9歲與6歲。”在半年前選擇依據破產法第十三章申請破產的Titus表示:“我認為若債務人知道他們可以根據第十三章申請破產,這些債務人便可以保住他們的房子了。”儘管如此,必須說明的是,許多人在第十三章的規定下,因生病、失業及緊急房屋修復等支出,依然無力支付還款。此外Titus當初所申請的是固定利率抵押貸款,但有許多屋主所申請的是浮動利率抵押貸款(ARM),這些屋主正面臨重新調整利率的困境。

作者: 國際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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