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杉磯縣警局局長李貝卡昨天出現在縣政委員會會議上,討論他為何作出讓派里斯. 希爾頓從監獄釋放回家,在家中進行電子監控。但他提供的細節很少。
希爾頓已經在昨天從監獄正式釋放回家,她曾經在6月7日因為某些未透露的病情,被從監獄提早釋放,但第二天就被惱火的法官命令重返監獄。縣政委員也要求李貝卡解釋為何希爾頓可以被釋放。
李貝卡説,這位旅館業富家女曾經由兩名醫生開出藥方,但問題是希爾頓自己不知道她服用的藥名,醫生也無法提供進一步的信息。他説,在作出決定的那天,我有縣醫生提供的報吿,這是釋放她最好的理由,因為我們不知道有什麼適當的藥物可以治療她特殊的病症。
李貝卡的整個作證過程達30分鐘,對提出的問題非常不耐煩,他説他無法對任何人在監獄中自殺負責,但他又未特別指出希爾頓是否在過去曾經嘗試自殺。他説,我認為在這裡的人們都瞭解,監獄中有犯人會殺犯人,我認為我們知道有犯人會在監獄中死亡。
李貝卡表示,作為縣警局局長,我不能讓任何犯人在監獄中死亡,如果我知道有任何方法可以解決這種醫療問題的話。哪一樣更划得來?讓她坐監獄或失去生命?希爾頓並不是第一個因為醫療問題,被提早釋放在家中電子監控的犯人,李貝卡在結束聽証時提醒縣政委員説,他説,馬丁路德金醫院是比這件事情更重要的事務。
但縣政委員杰夫. 雅羅斯拉夫斯基説,我不能同意這一説法。

評論
打印
收藏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