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東京10月17日電】(記者 吳穀豐)日本政府17日晚間在臨時內閣會議上通過新的反恐特別措施法案,並提交國會眾議院審議,以取代將於11月1日到期的《反恐特別措施法》。
新法案的正式名稱是《關於對反恐對策海上阻止活動實施補給支持活動的特別措施法案》。法案稱,海上自衛隊開展補給活動的目的是繼續為國際社會打擊國際恐怖主義的努力做貢獻。法案規定,自衛隊的活動僅限於對從事搜查可疑船隻等海上反恐活動的美國等國艦船進行供油和供水,有效期為法案生效之日起一年。
法案要求日本政府事先在內閣會議上通過有關自衛隊開展補給活動的“實施計畫”,內容包括自衛隊規模、構成、裝備及派遣期限。此外,法案刪除了自衛隊開展補給活動需要國會批准的條款,但規定日本政府在決定和變更“實施計畫”以及自衛隊補給活動結束時有義務向國會報告。
延長《反恐特別措施法》是9月10日開幕的國會臨時會議的焦點議題之一。由於最大在野黨民主黨堅決反對延長該法,因此在朝野政黨分別控制國會眾、參兩院主導權的情況下,延長《反恐特別措施法》的可能性微乎其微。為此,日本政府決定通過提交新的反恐特別措施法案來打破僵局。但是,包括民主黨在內的多數在野黨反對自衛隊繼續在印度洋開展補給活動,日本政府和執政黨要在國會通過新法案很困難。如果國會不能通過新法案,日本政府必須從印度洋撤回自衛隊艦隊。
“9.11”事件後,日本國會於2001年10月通過了有效期為兩年的《反恐特別措施法》,以支持美、英等國對阿富汗塔利班武裝採取軍事行動。日本政府隨後根據該法首次在戰時向海外派遣自衛隊,為在印度洋上活動的美、英等多國海軍艦船提供燃料及後勤保障服務。此舉成為日本戰後防衛政策的重大轉折。日本國會後於2003年、2005年和2006年三度延長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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