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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红高粱》曾在上世纪80年代末轰动一时,两年间,荣获第38届柏林国际电影节金熊奖等国内外十余项殊荣。也正是这部电影,让中国乃至世界读者认识了小说《红高粱》和它的作者莫言。20多年笔耕不辍,一直站在文学创作前沿的莫言,以他对生活的敏锐感受力,不断求新求变的文体,独特生动、寓意深远的文字,成为中国当代文坛的一个重要标志。
平实的生活、执著的创作
和大多数读者一样,认识莫言是从阅读他的作品开始的。《红高粱》中半是土匪半是英雄的酒徒“我爷爷”、蔑视人间法规敢爱敢恨的“我奶奶”、“红成洸洋的”高粱地,和其中表达的作者对传统的挑战和个性的张扬是我对莫言及其作品的最初印象。
在一次学术研讨会上,有幸结识了莫言。言谈话语中流露的乡音,让人一下子便能判断出他的故乡在山东。正如莫言曾戏言:“我的普通话到现在都有地瓜味。”然而,我却很难将其作品中大胆的描述、犀利的语言与眼前坐在会议桌前时而颔首微笑时而皱眉沉思的作家联系在一起。
与其作品给人的印象恰好相反,生活中的莫言,平实、质朴。一次,几名外国记者慕名到中国采访莫言。当中方工作人员指着不远处一个骑自行车匆匆赶来的人,说“那个人就是莫言”的时候,这几位外国记者吃惊得不敢相信,他们做梦也没有想到当时已是知名作家的莫言会骑着自行车来赴约。
作为当代文坛的代表作家之一,莫言曾获得全国中篇小说奖、法兰西文化艺术骑士勋章、意大利诺尼诺(NONINO)国际文学奖等多项国内外大奖。但是,对于获奖,莫言的态度十分淡然。2005年,呼声很高的长篇小说《檀香刑》无缘第六届茅盾文学奖引发了不少人的惋惜之情,但莫言却很平静地说:“这很正常,任何奖都有自己的标准,我的小说没得奖只是说明不合它的标准而已。”
与生活中的平实、淡然不同,莫言对于自己的小说创作十分苛刻。如果说莫言的作品都是高密东北乡版图上的建筑,那么《丰乳肥臀》和新作《生死疲劳》无疑是这块版图上的标志性建筑。就是这样两部长达数十万字、年代跨越半个世纪的鸿篇巨著,莫言仅用二三个月就完成了。其中,《生死疲劳》仅用了43天的时间,相当于每天创作一万余字。这样惊人的速度,让人不禁感叹莫言是不是有什么特异的天赋。然而,在评价自己的写作才能时,莫言只给出了中等偏下的分数。“之所以写得这么快,是准备得比较充分,考虑得比较成熟,写的时候自然没有太多的障碍,可以感受到一泻千里很畅快的感觉了。”按莫言的话来说,仅用43天就完成的《生死疲劳》实际上酝酿了43年。自己不满意的作品决不拿出来示人,这是莫言多年来的执著。有时,一部小说哪怕已经写了十几万字,只要感到有问题没写清楚、考虑得不够成熟,莫言也会毫不犹豫地放下笔。
故乡的烙印
在与莫言的交往中,常听他提起故乡的人和事,例如当地著名的高粱酒、小时候发大水的情景、从老人那里听来的故事,包括家乡现在的变化等等。虽然常年忙于创作,还要经常出差、开会、参加各式各样的活动,但是莫言仍然坚持每年带妻女回家探亲、过年。
在《红高粱》中,莫言将故乡描述为世界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的地方”。正是这片让他又爱又恨的土地,抚育了他、成就了他,在他的身上和作品中都深深地烙上了故乡的印记,“高密东北乡”更是成为莫言作品的重要标示之一,然而在他的文学历程中“回乡之路”既是命中注定也是蜿蜒曲折的。
30多年前当莫言作为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在高密东北乡的土地上辛勤劳作时,对那块土地却充满了仇恨。莫言说:“它耗干了祖先们的血汗,也正在消耗着我的生命……一切都看厌了:那些低矮、破旧的茅屋,那些干枯的河流……当时我曾幻想:假如有一天我能离开这块土地,我绝不会再回来。”
1976年,莫言参军入伍,终于实现了他摆脱故乡的愿望。为了不再回到那个充满痛苦回忆的偏僻村庄,莫言开始埋头进行小说创作。因此,在他最初的作品中并没有关于故乡的描绘。其处女作《春夜雨霏霏》虽然受到了老作家孙犁的赞赏,但是身处军队这一特殊集体之中的莫言时常会有灵感枯竭的担忧。
“故乡的回忆一直宿命般地萦绕着我”。莫言在谈到自己的创作历程时说,“1980年,我开始了文学创作。我拿起笔,本来想写一篇以海岛为背景的小说,但涌现在我脑海中的却都是故乡的情景……当时我没有明确意识到我的小说必须从对故乡的回忆里不断地吸取营养。在以后的几年里,我一直采取回避故乡的态度,我写海浪、写山峦、写兵营,但实际上,我在一步步地、不自觉地走回故乡。1984年,在一篇题为《白狗秋千架》的小说里,我第一次在小说中写出了‘高密东北乡’这五个字,第一次有意识地对故乡认同。”
在此后的一系列创作活动中,莫言开始把目光更多地投向自己的故乡,将幼年时期的体验写入作品,为其文学创作注入了蓬勃的生命力。故乡的风景变成了小说中的风景,在故乡时的一些亲身经历变成了小说中的材料,故乡的传说与故事也变成了小说中的素材。除《红高粱家族》中著名的高粱地外,《球形闪电》、《透明的红萝卜》等作品中的荒草甸子、桥洞……也都是在莫言童年时真实存在过,甚至现在仍然存在的景物。《红高粱》写爷爷和父亲去伏击日本鬼子的事更是有其故事原型的,即县志记载的发生在1938年3月15日的孙家口伏击战。包括确立莫言文坛地位的重要作品《透明的红萝卜》的产生,与他年幼时在一个桥梁工地上给一个打铁师傅当小工的经历有密切关系。此外,《爆炸》里狐狸炼丹、《金发婴儿》里八个泥瓦匠庙里避雨、《草鞋窨子》里笤帚疙瘩成精、《红高粱》里綦翰林出殡等等,也都是他从爷爷和大人们那里听来的故事。
1984年12月,莫言从解放军艺术学院的同学那里借来了福克纳《喧嚣与骚动》的中文译本,并为之深深吸引。福克纳的叙述方式及其作品中体现出的独特而深邃的历史观,对莫言的创作给予了重要的启示,也成就了他的“民间写作”理论。
和女儿一起读书
对女儿的疼爱,莫言与天下所有的父亲是一样的,他给女儿取名“笑笑”,就是希望她能够永远幸福、快乐。但是,由于工作繁忙,莫言很少有时间带女儿出去玩。每当提及此事,都感到很对不起女儿。
莫言的女儿管笑笑,小时候一直和妈妈住在老家高密,直到1995年才随莫言来到北京生活。也许是受到父亲的熏陶,笑笑从小偏爱文学艺术。大学和研究生阶段,都将文学作为主攻专业。而莫言书柜,则是笑笑回家后的小型图书馆。考入北京大学中文系研究生院后,笑笑迟迟不能确定硕士论文的研究方向,感到很头疼。看到女儿为论文烦恼,莫言并没有多说什么,而是利用工作之余的一切空闲时间,找来准备论文需要的书籍和女儿一起阅读,然后告诉女儿自己的意见。
其实,莫言更喜欢在闲暇的时候和女儿共同阅读一本好书,相互交流。而与之相比,作为一个父亲最希望阅读的当然是女儿的作品。在父亲的鼓励和支持下,2003年初笑笑以处女作《一条反刍的狗》杀入文坛。这本描写大学校园生活的小说很快得到了读者的好评。
对于笑笑来说,父亲的爱更多的是深埋在平静的外表之下的,默默无言的关爱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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