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類標籤10月起需標注警示飲酒危害的勸說語

2007 十月 9 23:59:08 PDT 来源:新華網

 

 

儘管標注勸說語是非強制性要求,但仍有不少白酒已經在包裝上印了勸說語(如小圖所示)。

《預包裝飲料酒標籤通則》已經在10月1日起施行,其中頗受關注的勸說語雖然只是非強制性標示內容,但是記者看到,已經有部分白酒進行了標注。

8日,記者在物美、京客隆等大型超市發現,已經有部分白酒的外包裝上印有勸說語了。紅星二鍋頭部分包裝的背面已經印上了“過度飲酒有害健康”的勸說語,在部分板城燒鍋酒、四川高粱酒、山西一品仙竹450毫升金標酒的新包裝上記者也找到了同樣的提示。保健酒椰島鹿龜酒的注意事項中則有一條是“本品不宜過度飲用”。

在採訪中記者發現,雖然勸說語已經標注,但一般都標注在包裝盒的側面,而且字體比較小,不夠醒目,除非仔細觀察,否則很難發現,難以起到警示的作用。經常喝白酒的杜大爺根本沒有注意到其中的標示,只是在記者的提示後才發現。杜大爺表示,這樣的標注就是太不明顯,“不過還是挺有人情味的。”
但是,包括茅臺、金六福、口子窖、京酒、汾酒等知名品牌在內,記者在其外包裝上還沒有發現勸說語。
板城燒鍋酒一位負責銷售的經理告訴記者,板城燒鍋酒10個品種的酒陸續都將標上勸說語。儘管在酒瓶上標注勸說語並不是一項強制性要求,但本著對消費者負責的態度,他們還是提前將其標注在酒瓶及外包裝上。

帝亞吉歐洋酒集團向外界透露,該公司已從今年1月1日起,對在中國內地銷售的所有產品的背標上開始逐步加注“理性飲酒”字樣。他們認為這樣的標注可以體現企業的社會責任。

新聞背景

2005年9月15日,國家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發佈了《預包裝飲料酒標籤通則》,標準推薦造酒企業在產品包裝上注明類似“過度飲酒,有害健康”、“孕婦和兒童不宜飲酒”等勸說語。凡生產啤酒、葡萄酒、白酒等酒精度大於0.5度的飲料企業都在此推薦範圍之內。(

 

作者: 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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