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才幹,能夠通過勞工移民申請美國永久居留身份(綠卡)。有親屬關係,可以依親
申請移民美國。然而僅靠有錢,外籍人士也可以敲開美國的大門,帶著全家移民美
國。這就是美國移民法上規定的“投資移民”。我將本文為開頭篇系列介紹美國投
資移民的一般知識,條件要求,申請程式,投資專案等等,以饗有興趣的讀者。
首先,可能有讀者會問,什麼是投資移民美國? 顧名思義,投資移民美國就是通過
到美國投資一定的資金或財物申請美國的永久居留身份,即“綠卡”。投資移民是
美國移民法為有財政能力的外國人移民美國所設立的移民簽證類別。因為投資移民
種類在移民法上列為第五項,故又簡稱為“EB-5”,即勞工移民第五優先類別。顧
名思義,投資移民美國就是通過到美國投資一定的資金或財物申請美國的永久居留
身份,即“綠卡”。投資移民是美國移民法為有財政能力的外國人移民美國所設立
的移民簽證類別。因為投資移民種類在移民法上列為第五項,故又簡稱為“EB-5”,
即勞工移民第五優先類別。
其次,還有讀者會問,有多少錢才能敲開美國的大門呢?那就要看可以拿出多少錢
來投資和想投資到什麼地方。美國移民法規定兩個投資額度:一百萬美元或者五十
萬美元。如果想在美國任何一個地方投資,那就要投資一百萬美元。如果在政府認
可的失業率高(貧窮)地區投資,只要五十萬美元。如果想投資到移民局特批的“地
區項目”,投資數額也是五十萬美元。據投資移民申請主審官透露,以移民局特批
的“地區專案”為基礎的投資移民申請是目前最常見的申請類別,而且該主審官就
“偏愛”以移民局特批的“地區專案”為基礎的投資移民申請。
然後,有人說,我只能拿出五十萬美元來,能不能辦理投資移民美國?如果說五十
萬美元是投資人的所有家底,他的投資移民申請恐怕很難被移民局批准。原因是,
五十萬美元是用來投資的。如果所有的財力僅夠投資,日常生活費用開支就沒有出
處了。因此,真正有資格申請投資移民美國的,恐怕是那些可以稱上“百萬富翁”
的外籍人士了。也就是說,應該有一百萬美元的家底,拿出一半出來通過投資移民
申請移民美國。當今有“百萬”家底的人,恐怕不像過去的“富翁”那樣少見。但
是,辦理投資移民的錢從哪裏來?
用來投資移民的錢必須來自合法途徑。合法途徑就是可以有檔證明來源。從投資
移民申請案例看,絕大多數外籍投資人是通過自己創業得來的的財富。還有一些外
籍投資人是用繼承前人的財富來投資移民。也有通過別人的贈與的財富(禮物)來辦
理投資移民,例如父母有錢,給孩子通過投資移民方式辦理美國綠卡。 在以前,有
人試圖通過“貸款”方式辦理投資移民,移民局沒有批。主要原因是貸來的錢還要
償還,不表明投資人的投資資格。總之,只要能拿出檔證明投資的錢是自己可以
支配的,而且也有意拿來辦理美國投資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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