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傑終審被判賠老東家50萬 忙於發片暫不回應

2008 九月 5 01:47:34 PDT 来源:新華社

天娛旗下藝人張傑去年因合約問題被老東家上騰娛樂經紀公司告上法庭,上海市第二中級法院近日對這起演藝合同糾紛案作出終審宣判,張傑被判向原告上騰公司賠償50萬元人民幣。對此,張傑的經紀人昨天(4日)透露,張傑正在忙於本月中旬發行的新專輯,暫時無法作出回應。

2007年4月,張傑報名參加湖南衛視的選秀節目《快樂男聲》,並向上騰發出有關解除演藝協議的律師函,理由是對方的“雪藏“嚴重阻礙了自己的藝術發展。上騰隨即委託律師致函張傑,雙方之間的代理協議書依然有效,要求其終止參加“快男”的活動。但同年5月3日,張傑和天娛傳媒有限公司簽訂了演藝經紀合同。一個月後,上騰以張傑擅自毀約參加“快男”並簽約天娛而向法院提出起訴,請求法院判令張傑繼續履行與公司簽訂的演藝協定。

一審法院判決認定上騰公司與張傑2004年9月1日簽訂的協議合法有效,判令張傑賠償上騰公司損失50萬元。張傑不服,向上海市二中院提出上訴。上海市二中院審理後認為,張傑報名參加“快男”並與天娛簽訂演藝經紀合同,違反了與上騰公司之間的約定;且張傑並未提供充分有效的證據證明上騰嚴重違約從而導致該演藝協議應予解除。因此,決定維持一審判決。

作者: 朱雅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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