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通社3日電】台灣特偵組偵辦陳水扁家族洗錢疑案,查出吳淑珍僅僅用於投資股票或島內外匯款的人頭戶,就高達數十個。若加上提供私人發票供她報銷「國務機要費」的貴婦團成員及親友,吳淑珍在涉嫌貪污及疑似洗錢的過程中動用的人力,超過百人。
據台灣媒體3日報道,特偵組指出,吳淑珍的人頭戶,包括三大類,第一種屬於甲級,以其胞兄吳景茂為代表,吳淑珍長期使用吳景茂當人頭,在新加坡及島內銀行開戶,並將島內資金,透過銀行匯款或以銀樓進行地下通匯的方式,輾轉匯到海外。
吳淑珍還利用兒子陳致中及媳婦黃睿靚名義,在海外開設賬戶,包括瑞士、新加坡等地。吳淑珍甚至在海外10個國家或地區,都設有人頭賬戶,包括在洗錢天堂的開曼群島等地成立紙上公司,或將吳景茂等私人賬戶中的資金,信托到控股公司名下,在海外進行投資。
第二種則屬於乙級的人頭,則可能包括吳淑珍的大學同學蔡美利的家人,特偵組懷疑蔡家人提供人頭戶,供吳淑珍使用。疑有部分「國務機要費」,由前「總統府」出納兼扁家私人賬房陳鎮慧領出後,匯入蔡家人提供的人頭賬戶中。
吳淑珍的丙級人頭,則是她買賣島內股票時,由營業員替她找來的人頭戶,專供她買賣股票使用。
特偵組指出,這三種人頭,總計在數十人以上。若加上提供私人發票,讓吳淑珍報銷「國務機要費」的李碧君等貴婦團成員及親友,吳淑珍用於貪污「國務機要費」與疑似洗錢的過程中,動用的人力超過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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