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據中央社報道:特偵組偵辦陳水扁家庭洗錢疑案,發現陳水扁媳婦黃睿靚於2006年12月21日,要求瑞士日內瓦美林銀行人員赴台辦理開戶事宜,時間點在調查局同月5日接獲澤西島情資後、調查人員簽報前。檢方懷疑,陳水扁家庭的動作應與前調查局長葉盛茂提前告知情資相關。
專案小組指出,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於2006年12月5日接獲澤西島情資後,承辦人鄒求強在12月底準備簽報台北地檢署調查,但遭葉盛茂以將面報當時的檢察總長吳英昭為理由阻止,使得該份情資並沒有製作成公文,葉盛茂向陳水扁呈報相關情資時,僅以口頭敘述,並沒有提供文件。
專案小組發現,在洗錢防制中心正式簽報給葉盛茂之前,陳水扁家庭已通知美林銀行派員赴台辦理開戶事宜,並於2006年12月21日辦理開戶的相關文件,翌年2月間完成開戶手續,將黃睿靚設在瑞士信貸新加坡分行賬戶內的資金移轉到美林銀行。檢方懷疑,陳水扁應在同年12月初已獲悉這項情資存在。
此外,針對前調查局長葉盛茂2日召開記者會指稱將兩件情資交給陳水扁,陳水扁3日表示,「我們只是看到一些情資的報告,我們並沒有看到什麼公文不公文。」陳水扁說,有關海外資金的部分他真的不了解。
不過陳水扁也坦承,在葉盛茂今年1月第二次交給他情資時,他已經知道吳淑珍匯款海外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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