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4日電 據香港明報報導,17年前香港尖沙咀富豪酒店內一家珠寶店被3名持械蒙面賊劫去18萬元鑽飾,店主頭部受傷,當時一名匪徒開槍時走火,反傷及自己腳部,並留下血漬,但案件一直懸而未決。
直至本周,香港警方掌握指紋及掌紋證據,趁其中一名匪徒從羅湖返港時將他拘捕。
被告黃偉強(47歲)被控一項搶劫罪,指他於1991年1月12日在尖沙咀富豪酒店內一家珠寶店搶劫65枚鑽戒及8條鑽石頸鏈,總值18萬元。
控方透露,被告于1993年因搶劫被判囚8年,另有使用仿製槍械案底,主任裁判官質疑,被告沒有在1993年就本案被捕,所以將案件押後至9月10日,待控方搜集資料再訊。
控方指事發後警方已尋回失車,並在店內飾櫃套取兩個指紋及掌紋,相信屬於被告,而血漬則證實是一名不知名人物。警誡下被告否認控罪,但未能解釋為何店內有其掌紋及指紋。


評論
打印
收藏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