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香港10月13日電(記者周雪婷)香港特區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行管會)13日正式入稟香港法院,向早前被高等法院裁決喪失議員資格的梁頌恒和遊蕙禎,追討薪酬及津貼合共約186萬港元,每人各須付約92.9萬港元。
行管會於2016年9月分別給予兩人各83.4萬港元,作為特區立法會議員辦事處運營及工作的開支,其後又給予兩人各9.5萬元作為10月薪酬。
此後,香港高等法院裁定兩人喪失議員資格,行管會由2016年12月起4次要求梁頌恒及遊蕙禎歸還款項,但兩人至今未交還。
梁、遊二人在2016年宣誓就任特區立法會議員時公然辱國並宣揚“港獨”,香港特區政府向香港高等法院提起司法復核,要求剝奪兩人議員資格。高等法院於2016年11月裁定兩人自宣誓當日起即喪失議員資格。(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