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香港10月13日電(記者周雪婷)香港高等法院13日裁決20名於非法“佔中”期間阻撓執法人員清場的參與者,藐視法庭罪罪名成立,具體量刑日期將於稍後宣佈。
2014年香港爆發非法“佔中”期間,有的士及小巴業團體成功向香港法庭申請禁制令,禁止示威者佔用旺角一帶路面。香港法院執法人員和警方遵照法庭頒發的禁制令進行清場。
在清場過程中,黃之鋒、岑敖暉、黃浩銘等20人違反法庭禁制令,阻礙執法人員及警方清理旺角佔領區。此後,上述人員被特區政府律政司控告刑事藐視法庭罪,黃之鋒和岑敖暉等11人已認罪,黃浩銘等9人則不認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