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1日從廣東省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從當天8時30分開始,該院將335個(其中法人29人,自然人306人)被執行人不履行債務的資訊,分別在湛江日報社旗下的世貿大廈、三帆路口、城市廣場的LED大屏以及湛江新聞網首頁上予以公開曝光,其中包括“老賴”頭像和拒執資訊等。
據介紹,發佈“老賴”資訊的每塊LED大屏每天迴圈滾動發佈公告120次以上,每次時長20秒,公告視頻分為四個畫面,每個畫面曝光10人,每個畫面停留時間為5秒,每批次共發佈40人,每3天更換一次內容,曝光下一批次人員,依此類推,全部曝光後重新由第一批次重復曝光,合計曝光3個月。
此外,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還在碧海銀沙網站及其官方網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公眾平臺上24小時滾動播放“老賴”資訊,讓“老賴”天天榜上有名,以受到社會信用的懲戒。
據了解,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出臺《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員名單的若干規定》,被執行人一旦被確定為“失信被執行人”,資訊被錄入全國法院執行管理系統後即將其失信資訊推送到工商、銀行、政府採購、高鐵、航空等企業和部門,失信人出行、經營、高消費等行為將會被限制,直至其債務履行完畢。
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稱,湛江兩級法院對拒不報告和不如實報告財產的被執行人、與執行法院“躲貓貓”“玩失蹤”的被執行人、轉移隱藏揮霍財產以及通過虛假訴訟或虛假仲裁規避執行的被執行人、名下有財產或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債務的被執行人,一律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進行聯合懲戒。“公佈老賴”將會成為今後執行工作採取執行措施的工作常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