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台北10月16日電(記者孟昭麗 陳鍵興)台北士林地檢署16日對外公佈,歷時三個多月的新北粉塵爆炸案件偵查工作於當日終結,活動主辦人呂某某因涉犯業務過失致死、業務過失重傷害、業務過失傷害罪嫌而被提起公訴。
士林地檢署稱,結果認定活動主辦人即被告呂某某對彩色澱粉具有引發塵爆危險性而有致人傷亡之事實,預見其發生而確信其不發生,而未告知現場工作人員、志工及參加彩色派對活動民眾,未對現場工作人員施以安全操作教育訓練,竟在八仙樂園舉辦“彩色派對”活動中,貿然由操作人員以二氧化碳鋼瓶噴灑澱粉於舞池民眾,造成現場爆燃,致多人死傷。
士林地檢署稱,被告人陳某某等人均罪嫌尚有不足而不被起訴。
6月27日晚,新北市八仙水上樂園粉塵爆炸造成近500人受傷。(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