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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1/14
来源:國際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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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青岛老城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正式印发,明确提出将老城建设成为彰显青岛历史文化价值和风貌特色的文物保护管理示范区域、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适应的文物活化利用实践区域,力争在全省乃至全国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助力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是具有全国性示范引领意义的特定区域。2024年3月,青岛老城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进入第二批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名单。根据创建工作安排,2024年12月底前为启动阶段,2025年1月至2026年9月为推进阶段,2026年10月至2026年12月为评估阶段。
《实施方案》确定了示范区建设核心区范围:位于青岛老城南部滨海区域(包括市南区、市北区部分区域),涵盖中山路、四方路、馆陶路、观海山、观象山、信号山、八关山、鱼山、八大关等历史文化街区以及德国临时检疫所旧址、总督府屠宰场办公楼旧址、德华青岛特别高等专门学堂旧址、礼贤书院旧址等区域,总面积约6.53平方公里。示范区建设的拓展范围为28平方公里的历史城区保护范围。
《实施方案》注重加强文物资源活化利用,将青岛老城历史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文旅发展强劲动能,不断盘活文物资源,引领老城业态升级,真正让青岛文化遗产“活起来”。(马晓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