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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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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型执法如何保障市场主体活力
青岛市场监管免罚事项从最初的30项增至122项,护航全市210多万户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壮大
服务型执法
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事后回访
●理念
本质是执法,核心是服务
在执法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实现监管,是实现监管、执法、服务有机融合的一种执法理念和模式,推动行政执法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更加注重统筹市场活力与秩序、发展与安全
●做法
向案前“移”,向案后“延”
关键内涵是事前“体检式”服务、事中“靶向式”执法、事后“康复式”回访,努力将市场监管职能嵌入到经济发展的“经络”,主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雨虹”是国内防水材料的驰名商标,个别销售商户未经商标权利人许可,便擅自在自家门头店招上使用该商标。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接到投诉现场调查后,秉持审慎处罚“轻违法”的理念,没有对侵权商户一罚了之,而是开展耐心细致的沟通,最终以不予立案方式,成功处置了10起涉嫌侵犯雨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事件。
在执法人员释法明理、牵线搭桥下,侵权商户不但主动去除了相关涉嫌侵权文字标识,有的商户还和商标权利人签订了商标使用许可协议。
“相比一罚了之,这种以教育和服务为主的监管方式更能帮助我们从根本上重视、解决问题,让人心服口服。”一家商户表示。
轻微免罚决定彰显了执法的温度,折射的正是青岛市场监管部门执法思维的转变。
市场主体有活力,经济发展才有生机。近年来,市市场监管局为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改变过去“重管理”的思维模式,把“重服务”作为执法工作的重心,创新性推行“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事后回访”的服务型执法新模式,将监管、执法和服务有机统一起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护航和服务全市210多万户市场主体的健康发展和壮大。
理念之变:服务与执法并重
“以前看到执法人员敬而远之,现在倒盼着他们来看看,多给予指导和帮助。”青岛一家美容医院的总经理朱晨说。经营业户这种心理的变化,正是“服务型执法”理念落地的生动写照。
2022年4月,这家美容医院因广告违规受到5000元的行政处罚。但在案件查办期间,执法人员从一张“经营管理服务费”发票中,敏锐发现其不当承担了转供电费用。执法人员遂联系了转供电单位,帮美容医院追回了多收取的9万余元转供电费用。
在这一罚一退中,既彰显了执法的力度,又凸显了服务的温度,也颠覆了很多商户对市场监管部门“管”与“罚”的固有印象。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韩林科介绍,在以往的执法实践中,市场监管部门往往侧重于惩罚违规行为,而忽视了教育和服务的功能。机械执法、趋利执法、粗暴执法等做法不仅损害了企业的积极性,也降低了市场的活力。经济发展必须依靠市场主体的活力,这就促使市场监管部门从效果导向思考执法方式的变通。“我们不只是市场主体的监管部门,更是经济发展的支撑和服务部门。”韩林科说。
基于对监管理念的新认知,面对快速发展的市场环境,市市场监管局创新性提出“服务型执法”理念,转变执法方式,并将其上升为一项制度,在全市市场监管领域推行。
“服务型执法”本质是执法,核心是服务。说到底,就是在执法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实现监管,实现监管、执法、服务有机融合的一种执法理念和模式,推动行政执法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更加注重统筹市场活力与秩序、发展与安全。
柔性执法:给予更多容错空间
如何实现服务型执法?青岛市场监管部门总结了三点:既要有严厉的手段,也要有包容的柔情,更要有服务的“硬核”措施。
“在一些情形下,用更柔性的姿态、更人性化的举措来执法,以一种温润的姿态彰显法治的刚性,其力量同样坚实而强大。”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党总支书记郭大鹏认为,通过包容审慎监管,给予市场主体更多容错空间,以服务手段代替“一罚了之”,促使当事人自我纠错、主动守法,更能“轻装上阵”。
城阳一家玩具制造企业生产的一批毛绒玩具,在监督抽查中被判为不合格产品,依法应当全部予以没收。在案件调查中,这家小微企业负责人黄岩提出,眼下他们经营举步维艰,产品没收将造成较大损失,可否不予没收而改为整改。
城阳市场监管部门决定慎重实施行政强制,组成一支综合执法服务队上门为企业“把脉会诊”,综合研判毛绒玩具主体合格,只是上面部分附件不合格,遂作出“采取摘除附件,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再销售”的整改方案。
将严管和罚款的旧逻辑,转变为容错和服务的新姿态,就能为市场主体创造更加宽松的发展环境。
在服务型执法理念指导下,市场监管部门科学审慎使用处罚裁量权,对符合条件的首次违法、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并在全省首创“免罚清单制度”,实行“小过错、及时改、不处罚”,让处罚有尺度、执法有温度。目前清单版本从1.0版升级至3.0版,免罚事项从最初的30项增加至122项,免罚覆盖面由“局部实施”逐步达到“全面推行”。
轻微违法不予处罚制度实施五年以来,市场监管全系统共办理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案件4683起,为市场主体免除罚款金额2.34亿元,不断释放市场主体活力。
服务发展:青岛模式走向全国
“服务型执法”就是在依法依规前提下,将行政执法向案前“移”、向案后“延”,关键内涵是事前“体检式”服务、事中“靶向式”执法、事后“康复式”回访,建立“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事后回访”的执法新模式,努力将市场监管职能嵌入到经济发展的“经络”,主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为此,青岛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做好执法“后半篇文章”,探索推行事后“回访”制度,加强对企业的跟踪服务,有针对性地送政策、送技术、送法律,通过帮扶指导,把行政执法与跟踪服务有机统一起来,优化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和监管。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已为3500余户经营主体追回不合法、不合理收费1200余万元。
记者注意到,近些年来,全国不少地方都在实施柔性执法、包容审慎监管等诸多类似服务型执法的理念和探索。青岛提出“服务型执法”,并没有停留在理念上,而是形成相对系统的体系、规范的制度和标准。2023年以来,内蒙古通辽、湖北随州、云南昆明、四川成都等多地市场监管部门学习借鉴青岛经验陆续出台文件,探索实施事前、事中、事后的“服务型执法”模式。
就在今年2月,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来青专题调研,提出将结合青岛经验,研究制定“服务型执法”指导意见,力争在全国推广实施。近期,青岛市提出的“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事后回访”20字执法新模式,不仅写入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牢固树立监管为民理念推行服务型执法的指导意见》,还写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服务型执法”模式在全国推行。
“推行服务型执法仅靠市场监管部门的力量还远远不够,需要更多部门、更大平台共同参与,系统化推进、法治化落实、长效化巩固,让服务型执法成为青岛执法工作的名片,以此提振发展信心、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赋能高质量发展。”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史浩表示。(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吴帅)

青岛日报2024年12月18日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