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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深簽署皇崗口岸實施「一地兩檢」合作安排 发布日期:2026/7/30 来源: 打印

 新華社香港7月30日電(謝妞)香港特區政府30日與深圳市人民政府簽署《深圳市人民政府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關於在皇崗口岸實施「一地兩檢」的合作安排》(以下簡稱「合作安排」),落實港深雙方在重建後的皇崗口岸實施「一地兩檢」的合作框架。   簽署儀式當日在香港特區政府總部舉行。合作安排由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及深圳市副市長羅晃浩代表簽署。此外,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與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辦公室在同日簽署《關於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場地使用權協議》(以下簡稱「場地使用權協議」)。   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于6月26日表決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對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實施管轄的決定》(以下簡稱「授權決定」)。國務院于7月8日就啟用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統稱港方口岸區)有關事項作出批復,確定港方口岸區的具體坐標和面積,並同意港方口岸區由2026年7月31日0時起啟用並依照特區法律實施管轄,正式開通日期由粵港兩地政府商定。《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條例》(第659章)獲立法會通過後已于7月20日刊憲,並將於7月31日生效。   場地使用權協議落實授權決定第三條的規定,特區政府以租賃方式取得港方口岸區的使用權,租賃期限自有關區域啟用之日起至2047年6月30日止。租賃期限屆滿,經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可以續期。按港深雙方早前達成的共識,深圳市人民政府承擔整個皇崗口岸重建項目(包括港方口岸區)的設計及建造費用,特區政府每年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支付一千元人民幣象徵式租金。   鄧炳強表示,衷心感謝中央對在皇崗口岸實施「一地兩檢」和成立港方口岸區的大力支持。港方口岸區將於7月31日0時成立,由特區依照特區法律實施管轄;合作安排和場地使用權協議的簽署,是口岸開通籌備工作的重要里程碑。特區政府會繼續與深方緊密合作,有序推進系統測試、運作及應急演練等各項準備工作,確保口岸各項設施及運作安排穩妥周全。   據介紹,重建後的皇崗口岸定位為港深之間最重要的24小時客運陸路口岸,並實施「一地兩檢」安排及「合作查驗、一次放行」的全新通關模式。日後使用該口岸的整體通關時間,將由原來落馬洲∕皇崗口岸的約30分鐘大幅縮減至約5分鐘;口岸的設計通關流量將提升至每日20萬人次,待港鐵北環線支線開通後,更可進一步增至每日30萬人次。   香港特區政府表示,會繼續與廣東省及深圳市人民政府緊密合作,全速推進口岸向公眾開通前的各項籌備工作。待雙方確認口岸具備安全、暢順運作的條件後,粵港兩地政府會敲定正式開通日期,並適時向公眾公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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