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亚太地区要闻

泰國憲法法院裁定解散遠進黨 发布日期:2024/8/7 来源: 打印

 新華社曼谷8月7日電(記者陳倩慈 林昊)泰國憲法法院7日裁定,國會下議院第一大黨遠進黨在去年大選期間承諾修改刑法第112條(即冒犯君主罪)的行為違憲,宣佈解散遠進黨,該黨執委會相關成員在10年內不得從政。   泰國憲法法院判決認為,有證據表明遠進黨去年在競選活動中承諾修改刑法第112條以爭取選票,此舉企圖顛覆以國王為國家元首的政權,屬於違憲行為,憲法法院因此決定解散遠進黨。   憲法法院同時裁定,在2021年3月25日至2024年1月31日期間擔任遠進黨執委會成員者自宣判之日起10年內不得從政。   根據遠進黨發佈的一份名單,以上裁定涉及的執委會成員共11人,包括該黨前任黨魁披塔·林乍倫拉、現任黨魁猜他瓦·杜拉通等。   憲法法院今年1月裁定,遠進黨在競選活動中承諾修改刑法第112條的做法是在試圖推翻該國的君主立憲制,違反了憲法相關條款,要求該黨停止一切相關行為。今年3月,泰國選舉委員會以遠進黨承諾修改刑法第112條涉嫌違憲為由向憲法法院提請解散該黨。(完)

    24小时最新动态

    热点排行

    图片新闻

國際日報 (International Daily News)版權所有. 提醒:業者若未經許可,擅自引用國際日報網內容將面對法律行動. 第三方公司可能在國際日報網站宣傳他們的產品或服務, 您跟第三方公司的任何交易與國際日報網站無關,國際日報將不會對可能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2032302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45122353001  X公網安備 450103024350154號 互聯網出版許可證(X)字003號
©国际日报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