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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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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香港3月16日電(記者韋驊)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16日對2019年特區立法會大樓被示威者衝擊及佔領案件做出判決,以暴動罪判處12名被告入獄4年半至6年10個月,其中經審訊後被定暴動罪成立的45歲藝人王宗堯被判囚6年2個月。 2019年7月1日,香港部分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的激進分子,以暴力方式衝擊並佔領立法會,對立法會議事廳內設施進行大肆破壞。 香港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總督察黃志騰表示,有關案件是有計劃、有預謀,警方相信本次法庭判刑能反映案件的嚴重性,也能起到阻嚇作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