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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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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布魯塞爾6月8日電(記者丁英華)歐盟理事會8日發佈公報稱,歐盟當天以「威脅中東地區航行自由」的名義,批准對伊朗個人和實體實施制裁。 公報稱,伊朗伊斯蘭革命衛隊海軍一名指揮官、與伊朗能源出口行業組織有關的一名人士以及伊斯蘭革命衛隊海軍下屬一個地方司令部被列入制裁名單。相關制裁措施包括凍結資產,禁止向其提供資金或其他經濟資源,禁止相關人員前往或途經歐盟領土等。 同日,歐盟外交與安全政策高級代表卡拉斯在塞浦路斯首都尼科西亞表示,歐盟成員國當日首次以「威脅航行自由」的名義批准對伊朗個人和實體實施制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