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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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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3月1日電 新西蘭一家法院3月1日就2019年懷特島火山噴發致死22人一案宣判,判定涉事旅遊企業向幸存者總計支付超過1000萬新西蘭元(約合4400萬元人民幣)賠償金,並處以約260萬新西蘭元(1100萬元人民幣)罰款。 奧克蘭地區法院法官埃萬耶洛斯·托馬斯說,雖然被告在火山噴發前確實做了風險評估,但根本不充分。「這些旅行社向付費遊客提供的安全信息完全不足,沒有充分告知遊客火山爆發的危害、風險和後果。」 2019年12月9日,一名遊客在船上拍攝新西蘭懷特島火山噴發的情景。新華社發(邁克爾·謝德供圖) 除懷特島管理公司等五家涉案旅遊企業,法院也對監測新西蘭火山活動的GNS科學公司處以罰款。 懷特島位於新西蘭北島東面的普倫蒂灣,是一座活火山島。懷特島火山2019年12月9日突然噴發,導致島上47人中22人遇難,25人嚴重燒傷。死傷者多為遊客,來自澳大利亞、美國、馬來西亞等國。火山噴發以來,懷特島不再接待遊客登島。 法院判決書顯示,五家旅遊企業在聽證會上訴苦,稱他們要麼正在接受清算或是已停止營業,要麼財務狀況不佳或是沒有資產。新西蘭政府監管工作場所健康與安全的機構WorkSafe主張,即便這些企業抱怨沒錢,法官也應予以金錢處罰。 WorkSafe主管史蒂夫·哈薩德認為,這次火山噴發是新西蘭歷史上「最嚴重的自然災害之一」,給新西蘭造成很大影響,讓人們意識到,商家有義務保障消費者安全,否則將導致類似災難性後果。(賈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