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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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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稅局宣布,從2024年1月1日起,企業必須以電子方式提交《表格8300,超過10,000美元現金付款報告》,取代原先提交的紙質稅表。這項新要求遵循稅務資料申報表修訂電子申報規則的最終規定,包括表格8300。
企業如果收到超過10,000美元的現金,必須向美國政府報告該交易。盡管許多現金交易都是合法的,但 表格8300上報告的信息可以幫助打擊那些逃稅、從毒品交易中獲利、參與恐怖主義融資和進行其它犯罪活動的人。政府通常可以通過及時提交、完整且準確的表格8300上申報的款項來追蹤這些非法活動的資金。
電子提交表格8300的新要求適用於被強製要求以電子方式提交某些其他稅務資料申報表的企業,例如1099系列表格和W-2表格。電子申報和通信選項將更加簡單,並且使與國稅局互動變得更加容易。從2024日歷年開始,如果企業需要提交至少10份稅務資料申報表(表格8300除外),則必須以電子方式提交所有的表格8300以及特定日歷年內需要提交的其他某些類型的稅務資料申報表。
例如,如果企業提交了5份表格W-2和5份表格1099-INT,則該企業必須在該年內以電子方式提交所有稅務資料申報表,包括所有表格8300。但是,如果企業提交除表格8300之外的任何一種類型的稅務資料申報表少於10份,則該企業不必以電子方式提交稅務資料申報表,也不需要以電子方式提交任何表格8300。不過,不需要電子提交的企業仍可以選擇電子提交。
企業如有過度困難,則可申請豁免以電子方式提交稅務資料申報表。如需更多信息,企業可參考《表格8508,電子提交稅務資料申報表豁免申請》。如果國稅局授予電子提交稅務資料申報表的豁免,則該豁免將自動適用於日歷年期間的所有表格8300。企業不能僅申請電子提交表格8300的豁免。
企業提交紙質申報表時,必須在每份表格8300(第1頁)的頂部中間位置註明「豁免」一詞。
如果企業在日歷年內需要提交的稅務資料申報表(除表格8300之外)少於10份,則該企業無需申請豁免就可以紙質形式提交表格8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