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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羡林传 第三章 启蒙教育 发布日期:2023/2/17 来源:蔡德贵 著 打印


 

我过去曾多次说到,自己向无大志,我的志是一步步提高的,有如水涨船高。自己决非什么天才,我自己评估是一个中人之才。如果自己身上还有什么可取之处的话,那就是,自己是勤奋的,这一点差堪自慰。我是一个富于感情的人,是一个自知之明超过需要的人,是一个思维不懒惰,脑筋永远不停地转动的人。我得利之处,恐怕也在这里。

——《新年抒怀》

 

 

1、私塾

 

季羡林一到济南,叔父就把他送进了一所设在曹家巷的私塾念书。大概有几个月,他就一直进出在这所私塾。从那时起,他才算开始正式上学。私塾是叔父的朋友任晓麓办的,几个月里他只念一些《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四书》之类的古籍。私塾先生是一个白胡子老头,面色严峻,令人望而生畏。每天上学,总是先给孔子的牌位行礼,然后再念“赵钱孙李”。后来,私塾先生见他野性不改,顽劣成习,怕败坏了私塾的校风,再也不愿意教他了。

季羡林寄住到叔父家里以后,性格发生了很大变化。那时候的婶母姓马,不是后来的老祖陈绍泽。他6岁离开母亲,童心的发展在无形中受到了阻碍,躺在别人的怀抱中打滚撒娇,这是不可能的事情。叔父、婶母总起来说对他很好,从来没有虐待过他,但是他们毕竟还有自己的女儿秋妹。因此在日常生活中,他也是可以感觉到一些不同的。比如说,做衣服有时就不给他做。在平常琐屑的小事中,偏心自己的亲生女儿,这也是人之常情,不足为怪。一个七八岁的孩子对于这些事情并不敏感。积之既久以后,在潜意识中难免留下些印记,从而影响到他的行动。他清晰地记得,向婶母张口要早点钱竟成了难题。有一个夏天的晚上,他们在院子里铺上席,躺在上面纳凉。他想到要早点钱,但不敢张口,几次欲言又止,时间已接近深夜才鼓起最大的勇气,说要几个小制钱。钱拿到手,他心中狂喜,立即躺下,进入甜蜜的梦乡,酣睡了一整夜。对一件事来说,这样的心理状态影响不大,但是时间一长,性格就会受到影响。这样长期下去,他由一个在母亲跟前蹦跳撒欢的孩子,变为一个内向的孩子。

无奈,叔父把季羡林送到一所新式的小学——济南第一师范附属小学,它设在南城门内升官街西头。所谓“升官街”,与升官发财毫无关系。“官”是“棺”的同音字,这一条街上棺材铺林立,济南人忌讳这个“棺”字,所以改称“升官街”,礼也。济南第一师范的校长是王士栋,字祝晨,绰号“王大牛”,由他兼任附属小学校长。季羡林在这所学校只待了不到两年的时间,在那里升过一次级。残留在他记忆中的一件小事,就是认识了一个“盔”字,也并不是在国文课堂上,而是在手工课堂上。老师教用纸折叠东西,其中有头盔,老师知道孩子们不会写这个字,所以用粉笔写在黑板上。学生人数不少,老师写完了这个字以后,回头看学生,他那戴着近视眼镜的脸上有一丝笑容。在这里,李长之是他的同班同学,还有一个叫卞蕴珩的同学,大概长得非常漂亮,行动也极潇洒。他竟记住了卞蕴珩,只是因为他觉得这个名字美妙无比。

在这里季羡林做过一次“生意”。他叔父家住在南关佛山街,走到西头,过马路就是正觉寺街。街东头有一个地方,叫新桥。这里有一处炒卖五香花生米的小铺子,铺子虽小,名声却极大。这里的五香花生米(济南俗称长果仁)又咸又香,远近闻名。季羡林经常到这里来买花生米。他去学校上学,一出佛山街就是新桥,正好顺路。有一天,他用自己从早点费中积攒起来的一些小制钱买了半斤五香长果仁,再用纸分包成若干包,带到学校里向小同学兜售。“他们都震于新桥花生米的大名,纷纷抢购,结果我赚了一些小制钱,尝到了做买卖的甜头,偷偷向我家的阿姨王妈报告。这样大概做了几次。我可真没有想到,自己在七八岁时竟显露出来了做生意的‘天才’。”(《我的小学》,《文史哲》2002年第4期)

当时的季羡林很贪玩,而玩也没有什么玩具,只有一个简单的铁圈。他课后的乐趣就是滚铁圈,用一根前面弯成钩的铁条,推着一个铁圈,在升官街上从东向西飞跑,耳中仿佛还能听到铁圈在青石板路上滚动的声音。有一阵子,他迷上了滚铁圈这种活动。在南门内外的大街上没法推滚,因为车马行人喧闹拥挤,一转入升官街,车少人稀,就大有用武之地了。他几乎用不着拐弯,一气就能推到学校的大门口。

季羡林后来离开这所学校的原因有点离谱。校长王大牛是新派人物,在山东教育界得风气之先。五四新文化运动的时候,他和山东教育界的其他人一起响应号召,在学校里推行白话文,废弃文言文。他受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影响,在济南首先采用白话文教科书。学生不再念《百家姓》、《千字文》、《三字经》之类的古书,而是念“人”、“口”、“手”、“足”、“刀”、“尺”了。在小学生眼里,他们的校长应该是个大人物,轻易是见不到面的。对老师见了面要老远鞠躬如也,但是一般学生都害怕老师,因为老师很严厉,他们经常受到体罚。老师用手拧耳朵,用戒尺打手心,学生则自然是逆来顺受。

季羡林在这里照样野性不改。学校规定写墨笔字,每到上课的时候,他便和孩子们互相往脸上涂墨汁。回家以后,婶母马上训斥他,为什么跟人家打架?季羡林还不明白婶母怎么知道自己打架的,问秋妹,秋妹大笑,说你自己照镜子看看嘛!这一看,他也哈哈大笑起来。在家里,婶母有时候也让兄妹两人一起写大仿。他就让秋妹往自己的脸上画胡须,他也往秋妹脸上画上一些图案,那练毛笔字的劳什子早就抛到一边去了。在小学国文课本里有一篇《阿拉伯的骆驼》的课文,是说一个冬天里,主人在沙漠里扎了帐篷,骆驼站在外边感到太冷,于是与主人商量说,我能不能把头伸进帐篷里暖和暖和,主人答应了。可是过了一会儿,骆驼又跟主人商量说,让我把身子伸进去吧,主人又答应了。最后骆驼的全身都进去了,而主人却被挤出帐篷,冻死了。没有在意的时候,叔父发现了这篇课文。叔父看了以后非常生气,怎么骆驼还会说话,荒唐,荒唐!转学,转学!

 

 

 

 

2、新式小学

 

季羡林离开了济南第一师范附属小学转入新育小学。新育小学在南圩子门里,朝山街南头。那时候的济南,一道城墙和一道圩子墙围着。城墙高大而坚固;圩子墙则又窄又矮。城墙以内叫“城里”;城墙以外至圩子墙之间叫“城关”,共有东关、西关、南关、北关。从西边圩子门到纬十二路是当时的“商埠”。圩子门出口有:西面的迎仙桥(现叫英贤桥,旧称永镇门)、普利门、麟祥门、杆石桥(旧称永绥门);南面有新建门和南圩子门(现在的朝山街南口);东面有东圩子门(旧称永靖门),是现在的花园庄,过去这里叫老东门;另外在西北角上还有一个小北门。现在的趵突泉北路、黑虎泉西路、黑虎泉北路以及大明湖的北边界和西边界,就是过去环城一周的城墙旧址。旁边的河,就是当时的护城河。旧济南范围很小,除了西边有商埠以外,其他三面圩子墙外是村庄和庄稼地。出了南圩子门,对面是村庄,远处东南角上就是那座当时全省最大的体育场(现在的老体育场)。

新育小学就是后来的三合街小学,今天的山东实验小学。同时转学的还有季羡林的一个表兄孙襄城。转学的时候,他因为认识一个“骡”字,受到老师垂青,从高级小学一年级开始念起。而那个表兄不认得这个“骡”字,被分发到小学三年级。

新育小学不算小,但是校园里有点乡村味。用一个木架子支撑着一座柴门,上面悬着一块木匾,上书四个大字:循规蹈矩。对学校的老师,季羡林几乎没有什么好印象。老师们不管是沙着嗓子念古文的语文老师,还是教数学的老师,大多都不讨人喜欢,他们有的老是板着脸,装出一副威严的样子吓人。这里的课自然引不起他的兴趣。上课的时候,他和其他顽皮的孩子一样,在课桌上用小刀刻花,在书本上画小人头。课后他自由了,约几个小朋友飞跑到离学校不远的一个小池子边去捉蝴蝶,或者捡小石头子打水漂玩。幼小的心灵倾注到蝴蝶的彩色翅膀和小石头子的螺旋似的花纹上了,他从中获得了快乐。

新育小学的校长姓韦,在校长办公室屋子正中墙上挂着一张韦校长的碳画像。季羡林的班主任姓李,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他在学生的眼里诚恳忠厚,朴实无华。他从来也不训斥学生,说话总是和颜悦色,让孩子们感到很亲切。他教的课很多,连劳动也和学生们在一起。他带着学生们到一个大圆池子旁边去种菜,芸豆、辣椒、茄子都种了。一直到现在,季羡林还把去种菜的那一天当做自己一生中最快乐的一天。李老师还开始给季羡林教英语,他教学生认字母,有自己的一套办法。他说英文字母f就像一只大马蜂,两头长,中间粗。这个比喻,季羡林现在还记得。语文课的教科书上有一些寓言故事,他觉得蛮有趣味。有一篇写乞丐的文章,说一个乞丐要满了一罐子残羹剩饭,便对着罐子幻想起来:怎样卖掉这些残羹剩饭,怎样用赚来的钱买成鸡,鸡又怎么样下蛋,鸡蛋又怎样孵出小鸡,小鸡又换成了马牛羊,终于成了一个大富翁,娶了太太,生了孩子。乞丐越想越高兴,不禁手舞足蹈。在狂欢之余,猛然一抬脚,把个罐子踢了个粉碎……这样的故事,季羡林当然觉得好玩,类似的故事在韦居安的《梅礀诗话》、江盈科的《雪涛小说》和《苏东坡诗注》等书里都有记载。后来季羡林研究了印度文化,才知道这些故事的源头在印度,《嘉言集·和平篇》和《五卷书》的第七个故事就是源头。当时,他非常害怕文言作文,好像有语言障碍,而且最难的是不知怎样开头。老师的作文题写到黑板上,季羡林立即在作文本上写上“人生于世”四个字,然后就穷了词,再也不知道写什么了,憋好久才能憋出一篇文章来。有一次,他实在憋不出来了,就在不知什么书上抄了一段话:“空气受热而上升,他处空气来补其缺,遂流动而成风。”因为句子通顺,老师表扬了一番。后来季羡林一想起此事总感到羞愧有加,下决心再也不剽窃别人的文字,从那以后没有剽窃过任何人的文字。

新育小学很新潮,已经男女同学,学校里有缠着小脚的女生,大家也不以为怪。学校里还有一个女教师,年纪不大,教美术和音乐。季羡林没有上过她的课,不知姓甚名谁。新到校时,颇引起了一阵街谈巷议,但是不久大家也就习以为常了。一位管庶务的职员,为学生代买写毛笔字(当时叫写大仿)的纸,因为多克扣钱,买的纸像大便用的手纸一样粗糙。当时手纸叫草纸。“草纸”的尊号就被学生们赏给了这位庶务先生。

新育小学的校门朝东,校园靠南墙是一排平房。这里住着班主任李老师,后来是高中同学的北大毕业生宫兴廉一家也住这里。从曹州府来的三个姓李的同学,大概是大地主子弟,为顺应潮流,博取新功名,居然到济南来上小学。他们带着厨子和听差,住在校内,好不威风。令穷人家孩子羡煞的,是他们吃饭时那一蒸笼雪白的馒头,让人一看馋涎欲滴。

有一年秋天,学校组织全校学生游开元寺。开元寺是济南名胜之一,座落在千佛山东边的群山环抱之中。当时,寺上的大佛头很著名,是把一面巨人的山崖雕凿成了一个佛头,其规模虽然比不上四川的乐山大佛,但是在全国的石雕大佛中颇有名气。从山坡上往上爬,路并不崎岖,爬起来比较容易。爬上一刻钟到半个小时就到了佛头下。据说佛头的一个耳朵眼里能够摆一桌酒席。从大佛头再往上爬,山路更加崎岖,山石更加亮滑,爬起来颇为吃力。从济南城里看这里,好像是一个橛子,所以这一座山就得名橛山。这里一棵树都没有,不但没有松柏,连槐柳也没有,只有荒草遍山,看上去有点童山濯濯了。从橛山山顶,经过大佛头下来,地势渐低,树木渐多,走到一个山坳里,就是开元寺。这里松柏参天,柳槐成行,一片浓绿,间以红墙,仿佛在沙漠里走进了一片绿洲。虽然大庙那样的琳宫梵宇,崇阁高塔在这里找不到;但是也颇有几处佛殿,佛像庄严。院子里有一座亭子,名叫静虚亭。最难得最引人注目的是一泓泉水,在东面石壁的一个不深的圆洞中。水不是从下面向上涌,而是从上面石缝里向下滴,积之既久,遂成清池,名之曰秋棠池,洞中水池的东面岸上长着一片青苔,栽着数株秋海棠。泉水是上面群山中积存下来的雨水,汇聚在池上,一滴一滴地往下滴。泉水甘甜冷洌,冬不结冰。庙里住持的僧人和络绎不绝的游人,都从泉中取水喝。用此水煮开泡茶,也是茶香水甜,不亚于全国任何名泉。有许多游人是专门为此泉而来开元寺的。我个人很喜欢开元寺这个地方,过去曾多次来过。这一次随全校来游,兴致仍然极高,虽归而兴未尽。回校后,学校出了一个作文题目《游开元寺记》,举行全校作文比赛,把最好的文章张贴在教室西头走廊的墙壁上。前三名是曹州那三位姓李的同学所得。第一名作文后面老师的评语是“颇有欧苏真气”。季羡林也榜上有名,但却在八九名之后了。(《我的小学》,《文史哲》2002年第4期)

学校里有趣的一个地方,是设在一间幽暗小屋里的学校图书室。每天下午放学以后,季羡林就往那里跑,进去欣赏那些封面很美插图色彩也很鲜艳的儿童读物。这些读物把他带进植物的世界、动物的世界、月的国里、虹的国里去翱翔。他深深地被有趣的童话吸引了,不止一次地在幻想里驰骋,看到金色翅膀的天使在一团金色的光里飞舞,他也仿佛加入到里面去了,他高兴得不知道自己是天使还是什么,反正天使的样子一直陪伴着他。

 

 

 

 

 

3、造反成性

 

学校里的课堂生活实在是乏味,老师的要求又刻板又严厉。同学们动辄受罚挨打,实在受不了,他们就起来造反。

有一个珠算老师姓孙,眼睛长得凸出来,同学们给他起了个外号“稍迁”——“知了”。他对孩子特别蛮横,打算盘不准错,规定错一个数打一板子。同学们打算盘都是初学,错上十个八个数,甚至数十个数,是常有的事,因此同学们都挨过他的不少板子。实在忍不下去了,同学们决定造反,把他“架走”(赶走)。他们商定等他来上课时,就上去把他的教桌弄翻,然后大家一起离开教室,跑到假山背后的树丛中,每人口袋里装上一些树上长出来的黄豆豆,准备用这东西打孙老师的脑袋。他们觉得老师会无颜见人,非卷铺盖走人不可。但是等他们要用黄豆豆打老师的时候,才知道结果不妙,有三分之一的学生想拍老师的马屁,没有离开教室。他们坐在那里听课,课桌早就翻过来了。这样一来,老师反而长了气焰,用大竹板打这几个造反的学生的手心,打得手心很快肿起来了。季羡林自己也被叫起来,挨了十几竹板子。他的手立即红肿起来,走出教室的时候,他忍着热辣辣的疼痛,把口袋里的黄豆豆掏出来倒在地上。

这次造反没有成功,但是有一次却成功了。那是对一个图画老师,他脾气暴烈,伸手就打人。孩子们团结一致向他示威,他知难而退,辞职不干了。

在新育小学时,季羡林是一个非常外向的学生。他喜欢打架,欺负别人,也经常被别人欺负。他的小学同学李长之说,他打架的时候,抱着双拳闭着眼睛的样子,是十分滑稽的。有一个男同学,个子比季羡林高半头,劲也大,总是欺负他。季羡林忍了几次,受不了,于是起来反抗。他个子高,打季羡林的上身;季羡林个子矮,就打他的下身。后来两人抱成一团,滚在沙堆里打,各有占上风的时候,到上课铃响,也没有决出胜负。从此以后,他再也不敢欺负季羡林了。季羡林不受别人的欺负,他自己倒欺负起别人来了。被他欺负得最厉害的是一个远房亲戚刘志学。他的个头和季羡林差不多,但岁数偏小,懦弱无能,一眼被季羡林看中,就欺负起他来。季羡林命令他跪下,不听就拳打脚踢。他也不反抗,叫怎么着就怎么着。这样一来更增加了季羡林欺负他的劲头,助长了他的气焰,欺负的次数和力度也就有所增加。直到他告状告到婶母那里时,这种恶作剧才告结束。

他还喜欢去看枪毙人的。朝山街是他上学必经之路,有时看到街道两旁都挤满了人,就知道要杀人了。他立即兴奋起来,把上学丢到九霄云外了。他挤到人群里,伸长了脖子,等候着,等候着,终于看到一个衣着破烂的人,喝得醉醺醺的,右肩背着一枝步枪,慢腾腾地走了过去。大家知道,这就是刽子手。然后看到大队警察,簇拥着待决的囚犯,一个或多个,走了过来。囚犯被五花大绑,背上插着一根木牌,上面的名字上用朱笔划上红色。他和同伴们纷纷抢占高地制高点,以便清晰看到刑场,但也不敢离得太近。警察押着犯人走向刑场,犯人面南跪在高崖下面,枪声一响,仪式完毕,警察撤走。这时一部分群众又拥向刑场,观看躺在地上的死尸。枪毙土匪,是没有人来收尸的。他们几个顽皮的孩子不甘落后,也随着大家往前拥。整个过程完了,才想起上学的事来。走回学校,免不了受到教员的斥责。然而却决不改悔,下一次碰到这样的事,仍然照看不误。(《我的小学》,《文史哲》2002年第4期)

季羡林回到家里,叔父对他的管教很严。《红楼梦》、《三国演义》、《水浒传》等古典小说,叔父认为是闲书,绝对不允许他看。他为了让季羡林成才,亲自编了“课侄选文”,选了不少宋明理学的文章让他读。但叔父越管得严,季羡林反而越有逆反心理,越是要起劲地去看那些闲书,不少旧小说,什么《西厢记》、《金瓶梅》、《三侠五义》等几十种,他都偷着看了个遍。一本《彭公案》他竟然看了40多遍。他的书桌下面,有一个放白面的大缸,上面盖着一个用高粱秸编成的盖垫。季羡林坐在桌旁,桌上放着《四书》,看的却是闲书。除了《红楼梦》,大概因为里边的人物老是哭哭啼啼的,他不喜欢,其他书他都看得津津有味。冷不防,叔父闯了进来,他眼疾手快,赶忙把闲书放到盖垫底下,口里马上又念起“子曰”、“诗云”来。夜里他还用手电筒照着,在被窝里看一些小说。在外边的时候,则到砖瓦堆里躲着看。他看了那么多的闲书,并没有去当强盗,但是有一阵子他确实想过当“绿林好汉”。在家里,他用袋子装满了绿豆,挂在房间里练打拳。或者用手指头不停地往盛着大米或绿豆的缸里插,想练铁砂掌。练得次数多了,把手插出血来,手指甲和肉连接的地方血肉模糊,他才意识到这“绿林好汉”是不容易当的,才放弃了这个念头。铁砂掌练不成,就练隔山打牛。在屋里帐子顶上,悬上一个纸球。每天早晨起来之前,先向空中打上一百掌,倘若能够把纸球打动,据说就能百步打人了。到晚上,夏夜的蚊子再多,他也不顾,常常在后背上斜插一把婶母量布用的尺子,就算挂了宝剑,在同时玩的小孩面前便显得凛凛然,仿佛有不可一世的气概。

这样一个孩子,是十分难管的。叔父为了季家的未来,履行着父亲的职责,对幼小的季羡林严厉地进行着教育。

 

 

 

 

 

 

4、开始对英语感兴趣

 

季羡林在新育小学考过甲等第三名、乙等第一名,不是拔尖的学生,也不怎样努力念书。三年高小,平平常常。他欣赏的是旧日一首诗:“春天不是读书天,夏日迟迟正好眠,秋有蚊虫冬有雪,收拾书包好过年。”(《我的小学》,《文史哲》2002年第4期)

这个小学在开始的时候还是教文言文,但是后来也改为白话文了,课本里不光骆驼会说话,连乌龟、蛤蟆都说起话来,叔父管不过来,只有听之任之了。在这时候,季羡林有了一个意外的收获:叔父让他开始学英语。当时正规小学并没有英语课。这个学校的正课也没有英语,但是小学里的李老师会一点英语,他答应晚上可以教,但是需要交学费,叔父很痛快地答应出这份额外的费用。愿意学英语的还有其他十几个孩子,就凑合成了一个班集体。课堂不是在小学里,而是在校外。他学英语是利用业余时间,上课是在晚上。

对于季羡林来说,外语真是一种非常神奇的东西。他当时认为,中国的方块字是天经地义的,不用方块字,只写一些曲曲弯弯的、像蚯蚓爬过的痕迹一样的东西,居然也能发出音来,还能表达出意思来,简直是不可思议的。越是神秘的东西,就越是有吸引力。英语对于季羡林来说,就有极大的吸引力。他万万没有想到,望起来如海市蜃楼一般可望而不可即的东西,竟然唾手可得了。事实上,当时学习英语的时间并不长,学的东西也不多,只不过学了一点语法、一些单词而已。他当时提出一个怪问题:“有”和“是”都没有动的意思,为什么叫动词呢?他问老师,老师也说不清楚,其他人也说不清楚。后来才逐渐了解到,这只不过是一个译名不妥的问题。最让季羡林难以忘怀的是,他开始学习外语的感觉是非常的好,一下子刺激起他学习外语的积极性,这样一发而不可收拾。他每次去参加晚上举办的英语学习班,总有一种好的感觉。一次去这个英语班学习,竟在眼前出现了一团凌乱的花影,那是绛紫色的芍药花。在新育小学校长办公室前的院子里,有几个花畦,春天一到,芍药盛开,都是绛紫色的花朵。白天走过的时候,紫花绿叶,那是很分明的。可是到了晚上,英语课结束了,再走过这个院子,紫花与绿叶已化为一个颜色,朦朦胧胧的,一堆一团,可白天的印象还在,所以觉得它们的花叶还是分明的。夜晚的朦胧增加了花影的神秘,但扑鼻的花香确实证明着花的存在。这样的印记便永远地印在了季羡林的脑海里。一到学习英语的时候,他便好像走过一片种满了芍药花的花畦,紫色的芍药花同绿色的叶子化成了一个颜色,清香似乎扑入鼻管。从那以后,他在几十年的时间里,每到学习外语的时刻,总是会同芍药花的香气联系在一起,成为学习外语的无限动力。这个动力是叔父给他提供的。他万万没有想到,这样的英语课竟然给他枯燥的学习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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